十诫之一『不可有别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7:12

律法之所以具有圣洁,公义和良善的,是因为颁布律法的上帝是圣洁公义而又良善的。上帝颁布的律法反映了上帝自己的道德属性。

十诫是旧约律法的核心。通过十诫我们可以明白上帝为人类提出的道德要求。上帝的道德属性永远不改变,所以,十诫的基本原则对我们今天的基督徒仍然是适用的。问题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如何应用十诫。

当主耶稣谈到律法的时候,也肯定了十诫的权威。

马太福音2237-40节,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主耶稣把旧约律法总结为爱神和爱人。而十诫的前四条诫命则是具体阐述人应该如何爱神,后面六条诫命则是阐述人应当如何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1918-19节,当主耶稣被问到什么诫命律法是应当遵守的时候,主耶稣则把十诫中的某些条例具体的罗列出来, 青年财主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19 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在保罗书信中,罗马书138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保罗似乎并没有说爱神,而只是谈到爱人。因为这段经文很显然是写给基督徒的,而且是在谈基督徒如何对待其他人。在这个明确的写作意图和上下文的背景下,保罗没有谈爱神,而只是谈爱人,并不是否定基督徒应该爱神,而是把爱神当作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因为基督徒爱神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在那段经文上下文背景下,谈的内容是如何爱人,所以,在这里只谈爱人。但十诫的整体精神对于基督徒都是有效的。

首先,当我们在谈应用十诫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十诫的前言。出埃及记201-2节,在开始讲述十诫之前,神先说一句话: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申命记56节也是如此。在颁布十诫的律法之前,神先说明他和以色列之间的关系,以及神对他们施行的拯救。然后,再具体颁布十诫。

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神学逻辑。那就是恩典与律法的关系。以色列人首先经历了神所赐的恩典,神与以色列人建立了圣约,在圣约关系里,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的子民。所以,耶和华基于他的信实,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奴役。以色列人首先经历了出埃及的拯救。在被拯救之后,上帝才把十诫的律法颁布给他们。

设想,当以色列人还在埃及做奴隶的时候,他们即使领受了十诫他们也没有办法遵守。十诫是颁布给 已经被拯救脱离埃及奴役的以色列人的律法。预备他们进入迦南地,是他们在应许之地做祭司的国度做圣洁的国民的指导原则。

以色列人虽然经历了出埃及的拯救,但是,大部分以色列人仍然没有脱离罪的辖制,所以,他们仍然会违背律法。而律法则显出人的罪,律法可以叫人知罪。好叫人认识自己的罪,盼望完美的救主,拯救我们脱离罪。

对于基督徒而言,救主耶稣基督已经完成了救赎的工作。我们已经被基督拯救脱离了罪的权势, 我们是上帝的立约子民,耶和华是我们的神,他使我们从罪恶的权势中被拯救得以自由。所以,我们因着经历了救赎的恩典,才可以遵行神的律法。 所以,对于我们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来说,十诫是我们成圣生活的指导原则。

我们不是靠着遵守十诫等律法而换取救恩,相反,因为我们已经享受到了救恩,所以我们乐意遵行律法,并靠主恩典可以行出律法。

我们先来看第一诫命。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

第一条诫命具有三重属性。

第一,个人性。“你”这个字在这里是单数,而不是复数。不是你们不可有别的神,而是你,具体到每一个人。不仅第一条诫命是使用单数,十条诫命,每一条都是使用单数,每一条诫命都是针对每一个人的,都具有个人性。当我们读这十条诫命的时候,不要把我们自己淹没在人群当中,仿佛这条诫命如果是一之箭,从上帝那里射如人群,我们自己不用担心,因为这支箭落在人群中,说不准被谁挡住了,我们可以躲在人群里。不。这条诫命是,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支箭是单单冲着你射过来的, 这是针对每个人的良善定做的律法。 所以 ,这条诫命非常的个人化。这个诫命是给我的,给你的。你不可以有别的神。就是针对你。

第二,全面性。除了我以外,可以翻译做:在我面前。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如果你读很多英文译本,你可以读出这层意思。除了我以外,这个短语的希伯来文的原意是:在我面前。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我们在神面前的时候,就不敬拜别神,转过身来,躲避了神的面,我们就可以敬拜别神?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因为神是无所不在的,我们无论逃到哪里都无法躲避神的面。诗篇1397-87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8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提醒我们我们随时随地,每时每刻,都在神的目光之下,这要求我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只能敬拜独一真神,而不给假神留下任何机会。

第三,这套诫命要求我们在敬拜的对象上,在道德权威上,在真理的认知上,具有排他性。“不可有别的神”。神是独一的。所以,当我们敬拜独一真神,就一定拒绝其他假神。当我们接受独一真神制定的道德权威,我们就一定拒绝违背这一道德标准的其他标准。当我们接受第一真神启示的真理,我们就一定会拒绝违背真理的学说。所以,第一条诫命体现了强烈的排他性。而上帝独一性和排他性是很不受人欢迎的。在中国和西方社会,第一条诫命面临不同形式的挑战。在中国,思想专制取代上帝的独一性。 某一个领导人被摆在上帝的位置上接受人们的敬仰和爱戴。某一种政治性的意识形态被当作绝对真理,而取代上帝启示的圣经真理。说到底,这种独裁专制的制度和文化,是人与上帝争夺最高的权威。

在西方社会,相对主义掏空上帝的独一性。后现代文化推崇的相对主义否定上帝的独一性和排他性。相对主义认为,这个世界里没有适用于全人类的普适性的真理和道德。相对主义认为,宣称绝对真理的人是一种霸道,是不容异己的狭隘。所以,相对主义催生出西方社会目前最崇高的道德:包容。在包容的名义之下,接纳各种宗教,性取向,和生活方式。如果有基督徒用圣经原则批评某些文化或某些人生活方式,这个基督徒就会被贴上歧视,仇恨的标签,受到来自社会的谴责,因为他触犯了相对主义文化要求的包容。如果说,东方专制社会是用一个人取代上帝,用一套专制思想取代圣经,那么在西方社会,则相对主义的世界观则试图摧毁上帝的独一性这一基础,并把具有排他性的真理定义为不道德,进一步,让各种错误、荒谬和罪恶的文化如同野草疯长并蔓延。

逐渐地,西方社会的相对主义会成为一种独裁专制的意识形态,扼杀基督徒对独一真理的持守之心。所以,西方社会的相对主义下的“包容”精神,最终会变成一种不包容,就是对绝对真理的不包容,进而变成另一种形式的独裁专制。这一种现象在今天的美国和加拿大已经非常明显。美国社会的『取消文化』就是相对主义的意识形态变成文化专制的具体体现。

当我们看到中西方社会礼崩乐坏的道德危机,很多人呼吁“我们急需重建道德”。但是,道德如果没有上帝作为基础,是不可能重建的。人们必须回归上帝,恢复对上帝的信心和敬畏,否则,道德伦理无法持久地恢复。这样就是为什么,在十诫里,在谈到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伦理之前,首先在第一诫先要申明,人对独一上帝的敬拜。

为什么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不可以有别神。

第一个原因是,受造物敬拜造物主是理所当然的。人是受造物,敬拜造物主上帝,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道理。上帝配得人类的敬拜,人类也有义务敬拜上帝。所以,第一诫摆在十诫之首是顺理成章的。

第二,敬畏上帝是人类伦理秩序的前提。人与上帝之间有正确的关系,是人维持正确的伦理生活之必须。为什么第一诫先阐明上帝的独一性和排他性,因为这是人类道德伦理的基础。只有当我们从心里敬畏神顺服神,才有可能遵守神制定的道德法则。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

第三,若人类背离上帝则一定罪恶丛生。在上帝面前,不可以有别神。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的行为要向上帝交账,接受上帝的审判。如果我们忽略了,我们也就失去了对上帝敬畏的心,随从私欲和偶像就是必然的结果。于是,道德伦理的根基就坍塌了,人们的道德伦理的生活也会混乱。 徐州被锁链捆绑的女人这样的悲剧绝对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没有被曝光的被虐待的女性,被拐卖的女人和孩子。为什么人们不把人当人看,因为人们没有敬畏上帝的心,当然也就不会把人看作带着上帝形象的受造物,所以,践踏人的尊严,残害人的生命是屡禁不止的事情。

第四,脱离上帝寻找到的一定于事无补。在今天的世俗社会,人们使道德伦理和上帝脱离了关系,最终不可能恢复道德。一些大学的课堂里也会教导伦理学的课程,中小学也会教导思想品德课,但是,世俗的学校不会在上帝那里寻找道德伦理的来源和标准,当然这种教育也不会激发人们对上帝的敬畏之心。所以,品德教育并不能改善一代人的道德水准。如果可以改善就不会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和高官生活腐败的丑闻了。伦理学的课程并不能改善一个社会的伦理秩序,否则就不会有贺建奎用胚胎做实验的事情发生了。因为人们不敬畏上帝,道德说教都如同花拳绣腿,根本无法抗击人里面的罪性,反而制造出一些只会道德说教的伪君子。人们需要的是,依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在圣灵里重生,到良心上觉醒,在认知上归正,靠着上帝的恩典从敬畏上帝作为起点,重新做人。

第一条诫命,在我面前,不可以有别神。

《韦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第104问:第一诫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全面的总结了第一诫给我们的要求。

答:第一诫吩咐我们:认识并承认神是独一的真神、我们的神;并要如此去崇拜、荣耀祂,思念、默想、记念、尊崇、尊敬、敬慕、选择、挚爱、爱慕、敬畏祂;相信祂,依靠祂,仰望祂,因祂欢喜,以祂为乐;为祂而有忌邪之心;向祂呼吁,把一切的讚美和感恩都归于祂,并以全人顺服祂;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悦纳,为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忧伤;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

《韦敏斯德大要理问答》第105问:第一诫禁止什么罪?如果大家有时间可以网上查,作为参考。在这里我们简单的做一下总结。

在我面前,不可以有别神。就是要求我们把启示圣经的,创造天地的,统管万有的,实行救赎的,施行审判的,独一的上帝当作神。唯独敬拜他,顺服他的主权和诫命。避免把任何其他的偶像假神摆放在上帝该有的位置上,避免把应该归给上帝的荣耀归给其他的任何人事物或假神。

这就要求从三个视角来实践这条诫命。第一,敬拜,第二,爱神,第三,忠诚。

十诫的第一条诫命是规定了我们敬拜的对象,第二条诫命规定了我们敬拜的方式,第三条诫命,谈到我们敬拜的语言。第四诫命规定了我们敬拜的时间。从狭义上来讲,敬拜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的敬拜,比如在旧约以色列社会,敬拜是在献祭,祷告,守节期等特殊场合的活动。但是,敬拜这个词还有更广义的内涵。

罗马书121-2节,我们要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敬拜是理所当然的。和合本翻译侍奉这个词事实上是敬拜的意思,这是属灵的敬拜,是神所喜悦的。

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是属灵的敬拜。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活出这种属灵的敬拜呢?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查验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就要让我们的思想观念被圣经真理归正,顺服圣经真理。不可以有别的神,就要求我们单独把上帝当作我们神,行事为人的标准,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都用上帝的话语来归正,重新塑造。就是对上帝有绝对的顺服。

第二是爱。对上帝的敬拜和对上帝的爱是分不开的。或者说,爱是我们敬拜上帝的顺服上帝的动机。申命记64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爱是敬虔生活的感情动力。

主耶稣在 马太福音 - 6 24 节说,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

在这里,主耶稣把事奉与爱连接在一起。当我们侍奉一个主,就是在爱他。当我们爱一个对象,就会侍奉他。那么,如果我们没有别的神,只是单单敬拜耶和华,当然应该爱他。

那么,如何更深入的爱神。我相信,重生的基督徒,我们都多少爱神,也愿意爱神。但是,我们都爱的不够。我们对神的爱还都有提升的空间。因为我们爱神远远比不上神对我们的爱爱的多。要激发我们爱神的心,需要我们多多回到耶稣基督的福音里,思想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此显明了。直到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如果我们只是从我们的祷告是否蒙神应允来衡量神的爱,我们迟早会失望。如果我们只是从自己人生的难题是否得到解决来体会神的爱,我们对神的爱也会起起伏伏。不管我们的祷告是否蒙神垂听,不管我们的人生的难题持续多久,谁也无法把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为神的爱已题通过基督钉十字架表明了出来。当我们连接于神的爱的源头,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我们爱神的心才可能持续不断的被激发起来。保罗爱神的心是毋庸置疑的,甚至他可以为神“癫狂”,他怎么会有如此大的爱,因为他说,14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让耶稣基督的爱如同水源流淌到我们的心里,激发起我们对神更深的爱。

第三,忠诚。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就要求我们对神忠诚。上帝和我们立约,圣约关系也被比喻作婚姻关系。婚姻要求双方对彼此忠诚。上帝首先对他的立约子民忠诚。他的立约子民也有义务对上帝忠诚,敬拜偶像假神就如同是属灵的淫乱,是不忠诚的表现。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申命记6:4)然后就说到,以色列人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对神全心全意的爱是忠诚的具体体现。

但问题是,我们该如何保证对主的忠诚,爱和敬拜。不可有别的神,这是一个排除法,排除了耶和华之外的所有形式的假神。但是,为了具体的应用,我们必须具体的罗列一些假神,尽管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假神都罗列出来。我们大体可以分为这样几类属于第一诫警戒的内容。

第一:异教神明。首先,这条诫命令人想到异教的假神。对于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第一诫的直接应用就是,禁止他们敬拜摩押人的神基抹和亚扪人的神摩洛,还有亚斯她录,巴力,等等。这些古代异教今天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这个时代有其他各种的异教神明。 印度教,伊斯兰教,神道教,锡克教,佛教,道教,等等。有一些宗教里有具体的神明,比如印度教的梵天,伊斯兰教的阿拉,都被他们的信徒视为创造之神。有一些宗教则是把抽象的概念视为终极的存在,比如,道教,把“道”视为万物的本原,但道是什么呢?老子在道德经里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究竟是什么,说不清楚。

佛教并没有一个创造万物的神,因为佛教并不认为世界的起源是来自于一位造物主的创造。佛教更大程度上是构建了一宗世界观和构建了一种因果轮回的世界观给信徒规定一种生活方式,相当于否定了独一的创造主。在佛教落实到民间,人们从佛教中发展出很多敬拜的偶像,比如,人们敬拜菩萨,罗汉,佛祖,等等。期待这些神祗保佑人平安,赐给人孩子,为人伸张正义,等等。

还有一些不成系统的民习俗也有异教的色彩。比如,在我老家,腊月二十三,是祭灶节,要放鞭炮,敬拜灶王爷,灶王爷被人们认为是掌管每个人家里地饮食和福祸的神。然而,人的平安,生育,正义,饮食,都是独一真神上帝在掌管。把上帝掌管的范围归于任何一神祗,这都是在干犯上帝的主权,都违背了第一诫。

在中国的基督徒面临很多有敬拜假神的风俗。基督徒需要避免参与这些敬拜假神的活动。在家人面前作见证,我们敬拜的独一真神,这位独一真神掌管我们人生的各个领域。

第二:无神论。相信无神论,也是违背了第一诫。无神论宣称没有神,虽然无神论不鼓励人敬拜任何的神,但是,无神论这种观念本身就被当成了绝对真理取代了上帝。如果说异教人士使用不存在的假神取代了上帝,那么,无神论就是用上帝不存在这个错误的假说取代了上帝,要人们相信无神论,而不要相信上帝。而且,当人们相信了无神论,最终一定会用其他的人事物当作上帝一样去敬拜。49年建国初期,人们把毛泽东当上帝一样敬拜。改革开放之后,更多人追随拜金主义,把金钱当作最高的价值,就是摆在了上帝的位置上去敬拜。无神论否定了上帝,但无法消灭人的宗教情怀和敬拜的需求,所以,一定会导致人们敬拜假神。只不过,在无神论的语境里,他们不用假神这个词称呼他们所敬拜的对象罢了。

第三:终极性的哲学概念。世俗哲学领域,哲学家们也创造出一些取代上帝的哲学概念。这些哲学概念在哲学家们和他们的追随者脑子里也成了一种假神。尽管他们不称之为神。但是,他们用这些哲学概念取代了上帝。比如,柏拉图把真善美视为永恒的存在,是人类应该追求的最高价值。真善美作为一宗终结性的形而上学的概念被柏拉图摆在了上帝的位置上。

亚里士多德创造了一个概念,第一推动者,是万物存在和运动的根源。但事实上,上帝才是万物存在和运动的根源。但上帝不是一种物理学意义上的力量,上帝是一位有位格的、有性情的神,他带着目的创造了万物,才有了万物的运动。

黑格尔提出了The Absolute的概念。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客观地存在着一种精神,他称之为“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其所以“绝对”,是因为它不是个人的精神、人类的精神,而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精神。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罗伯斯庇尔试图建立的“至上崇拜”,取代法国传统的天主教信仰。  The Cult of the Supreme Being (French: Culte de l'Être suprême)。在法国《人权宣言》在前言部分,supreme being 被明确写入人权宣言,『国民议会在“至上存在”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这里的『至上存在』不是圣经里启示的上帝,而是用来取代信仰上帝的天主教而发明出来的概念。

再到近代,美国人本主义协会,提出的乌托邦理想:Good without God,不要上帝的美善,更是明目张胆的取代上帝的道德偶像。

很多基督徒使徒把这些哲学家的终极概念和上帝联系起来,说上帝就是终极的 美善,上帝就是第一推动力,上帝就是绝对的存在,等等。我想,这样传福音不失为一种可以以采用的方法。正如保罗在雅典传道的时候,用雅典人的『未识之神』来引出创造天地的真神。但是,我们需要明白,在那些哲学家的语境里,他们谈这些概念的时候,丝毫不是为了传福音,而是为了上帝创造一个取代品。如果一个人而只是接受这些哲学概念,不等于他相信了上帝。如果只接受这些哲学概念,而不根据圣经相信那位位格的上帝,本质上来说,就是用这个抽象的哲学概念取代了上帝的位置。本质上窃取上帝的荣耀。所以,柏拉图就认为哲学或者哲学教育可以让人获得灵魂的升华,使人达到更高的善,本质上是把哲学赋予了救赎的功能,而哲学教育或哲学家扮演救主的角色。而柏拉图的思想以及其变种也危机到了早期教会。保罗在歌罗西书中就针对这种思想提出驳斥和护教。

第四:各类偶像

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事物,非宗教化的,非哲学化的人事物 也都可能成为假神。比如,金钱,马太福音 - 6 24 节说,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

比如贪婪。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歌罗西书35 根据上下文,这里的贪婪很显然包括了在性方面的无节制的纵欲,性可以成为一种偶像。

比如,肚腹。腓利比书319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食欲本来可以通过正当的方式得以满足。但是,当人们把食欲当作人生最大的满足,贪欲谎宴,那就是把肚腹当神了。

人的荣誉,比如别人的称赞,嘉奖,等等。4. 约翰福音 - 12 43 节这是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

还有其他很多东西都可能承认们敬拜的偶像, 权利,国家,民族,祖先,等,都可能成为人们敬拜的偶像。

中国特色的偶像崇拜

偶像崇拜在中国人的历史和传统中是根深蒂固,而且是错综复杂的。基督徒要摆脱中国人的偶像崇拜的阴影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是,为了心意更新而变化,查验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我们有必要省察这些偶像,并弃绝这些偶像,尽管,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的感情会被刺痛。

中国民间有敬拜怪力乱神民俗,送子观音,灶王爷,如来佛,太上老君,等等,在中国的旅游景点上,常常看到一些偶像神明。我记得在我在北京读研究生的时候,过年的时候,北京雍和宫烧香人满为患。

民间敬拜怪力乱神基本都是以功利主义为动机的,而不是基于尊重真理而有的选择。老百姓去那个庙里拜那个神,取决于哪个更灵,哪一个更能有求必应,而不是寻求,哪一个神才是真的。民间宗教的一种普遍的心态是不管哪个那个假,而关心哪个更实用。说到底是让所谓是神明来为我服务,为我所用。谁有用,我拜谁。只是那关乎真理的,人们并不关心。

再加上改革开放之后,经济是全国人们追求的目标,拜金主义甚嚣尘上。当邓小平说,不管白猫黑猫,只要抓住老鼠都是好猫。关键问题还不是走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关键问题是,这句话背后体现了一种方法论,就是不管你是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好的。也就是说,为了赚钱,就可以不讲原则,不择手段。这种方法论不只是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路线上模糊不清,如果只是谈经济政策,我宁愿选择市场经济,也要反对计划经济。这里我们谈的重点不是经济政策,重要是这种方法论导致人们在道德伦理方面也不讲原则。 在这里,我们要谈的不是经济政策,而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方法论导致的道德崩溃,导致的唯利是图的文化。所以,会有地沟油,毒奶粉,贩卖人口等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罪恶,其最终目的是经济利益。当金钱称为人们敬拜的对象,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只要赚钱就是正道。也许人们从良心里,不会这么说,但是,很多人会走上这些不正当的道路。

祖先崇拜也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文化基因。为死去的亲人烧纸,供奉祖宗的排位,祈求死去的祖先对活着的后人的保佑,这种做法和思想仍然非常常见。祖先崇拜加深了中国人的家族认同感,家族认同感就会汇聚成为民族认同感。于是,有着祖先崇拜的传统文化为民族主义提供了土壤。最有代表性的一个词叫做炎黄子孙,一个缺乏充分的历史证据炎帝和黄帝,把所有中国人都给框在了同一个民族范围之内,形成了一种民族认同感。于是,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背叛自己的民族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

所以中国人,读到圣经里的路得记和喇合的事迹,很少有中国基督徒能把他们对本民族的背叛应用在自己身上。路得对拿俄米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为了选择信靠独一真神,他愿意放弃自己的民族身份。喇合因为知道耶和华的名令人敬畏,就背叛了自己民族,投靠了以色列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这两个人都是汉奸卖国贼。所以,我们读到这两个人物的事迹,我们总是忽略她们在民族和上帝之间的选择。因为,那是我们思想的禁区。因为在我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里。背叛民族是大逆不道。我们想都不敢想。

皇权崇拜是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文化传统。中国人缺少人权意识,却有强烈的皇权意识。这种皇权崇拜的文化基因使得49年之后,中国人很自然地把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当神一样崇拜。皇权崇拜最终具体的落实为领袖崇拜。因为皇帝总是一个具体的人,权利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当中国人不懂得敬拜上帝,必然会把人当上帝来敬拜。

皇权崇拜会很自然的形成国家主义,因为统治者运用集权方式施行统治,就形成了国家。当人们崇拜皇权,再加上民族主义的感情,也就自然崇拜国家。在人们的价值观里,民族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国家就被当作偶像来敬拜了。

统治者很善于运用民族主义情绪建立老百姓的爱国心,收拢老百姓的民族凝聚力。于是,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普遍来说,民族和国家是混为一谈的。 个人的荣誉和国家的荣誉以及民族的荣誉仅仅捆绑在一起。最有代表性的一句话中国人常说的话,就是,没有国,哪有家。这是一种明显违背常识的错误的价值观:把国家摆在家庭和个人的之上。

国家取代了上帝,成了赐给人民恩惠的施恩者。国家成了老百姓感恩戴德的感恩和效忠的对象。在中国,爱国成了一种最高尚的道德。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有一条就是爱国。与诚信,等其他道德口号并列在一起。

但是,爱国从来不应该是一种与诚信,友爱等道德相提并论的道德概念。

但是,你问爱国,到底爱什么?国家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你爱国,到底爱国家里的每一个人,还是爱执政党,还是爱国家领导人,还是爱这片土地,或者爱中国的传统文化,大部分人说不清楚。虽然我不喜欢胡适的很多思想,但是,胡适有一句话说得还是很正确的:中国人从不爱中国人,但却很爱国。爱人是需要投入情感,付出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的,爱国只需付出口水。

作为基督徒,我们不要高唱爱国主义的主旋律,我们只需要踏踏实实的按照圣经的要求爱每一个身边的人。我们爱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是中国人,而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人。我们爱上帝,所以我们爱具有上帝形象的人。

当我们说道“中国人”这个词的时候,我们的重心总是放在中国这个概念上。但事实上,中国人这个词的重心应该是“人”。如果生活在一个国家的人,他的人格得不到尊重,如果一个人是生命得不到保护,她不能被当作人对待,就如同徐州被铁链捆锁的女人,那么,在这个人的前面冠之以国家的名字,又能给他带来什么荣誉和自豪感呢?“中国人” 这个词最核心的也是最基本的概念是“人”。 只有当我们把国家这个偶像破碎掉,把上帝放在我们信仰的最高的位置,我们才可能懂得关爱并尊重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

当我们敬畏上帝,并因此懂得尊重并关爱每一个人,我们也自然的就不再把国家当偶像去敬拜了。

我们应该有一个更高的道德准则,就是上帝启示的道德法则,用来衡量政府,国家和民族的行为是正义还是邪恶。国家和民族的行为需要把上帝的律法来检验和评判。 当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违背上帝制定的道德法则,正义的做法是站在上帝的一边,就是站在善的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