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圣约与道德秩序(上)
价值判断的三个视角,标准,处境和生命。我们讲过了两个,还剩第三个,标准。我们的标准当然就是圣经。但是,如何运用圣经作为我们价值判断的标准呢?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这里涉及释经学和圣经神学。我们不可能在这里讲这两门课。 所以,我们针对标准这个视角,在这里我们就不从释经学的角度来讲了。关于释经学,大家可以找到很多这方面的书籍。
我们今天的重点是从圣经里寻找适用于当今基督徒的道德原则,这些道德原则当中很多内容也适用于所有世人。我们从神的创造和圣约的作为线索来看上帝制定的道德秩序。这些道德秩序是我们基督徒价值观的框架。
创世秩序(Creation Ordinance)
我们先来看上帝的创造。今天我们都生活在上帝创造的世界里,因此也应该遵守上帝在创世之初设立的道德秩序。弗兰姆把上帝创造的秩序(我们在这里称为“创世秩序”)分为三大类。第一,人与上帝的关系。人应该敬拜上帝,这一点不言而喻。(如果寻找圣经的依据,John Murray把人与上帝在创世之初的关系描述为“安息“。)因为在神创造之工完成后安息了,因为神看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包括他创造的人。那种安息表达神与受造物,包括人,之间的一种和谐的美好的关系。人也享受与上帝之间美好的关系,人也沉浸在上帝的安息中,敬拜上帝、以上帝为乐。弗兰姆把这种关系描述为人对上帝的敬拜。我想这是有道理的。受造物理应敬拜造物主。这个是人与上帝之间的秩序。
第二,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秩序。人伏在上帝的权柄之下,享有管理、治理其他受造之物的权柄。人代表上帝管理其他的受造物。
第三,人类自身,或人类社会内部的伦理秩序。这包括人格尊严、性别秩序、男女两性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
神的创造奠定了受造界秩序
我们先来受造界的秩序,造物主上帝具有最高的主权,人被上帝赋予管理全地的地位和权柄,人在上帝之下,大自然在人的权柄之下。人向上对待上帝,要敬拜。向下对待自然界,要治理。自上而下的秩序是,上帝,人,自然界。
堕落后,神维护了受造界的权柄秩序: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创世记9:1-2)
神把动物交付在人的手中,保留了人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地位和权柄。这一个秩序在大洪水之后,一直到今天仍然被上帝保留着。
这一个秩序,在人堕落之后,仍然有效。
神的创造奠定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础
上帝在起初的创造中奠定了道德秩序的基础,就是我们刚才看到的,人类社会内部伦理。包括人格、性别、婚姻和家庭。这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础。
人格的意思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具备的特征,人格是的人与其他的动物有本质的不同。人格来自于上帝的形象,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
堕落后,人格得以保留
在人堕落之后,上帝的形象在人的生命中被扭曲,但是,上帝的形象没有完全消失,所以,人仍然有人格。因此,人也有尊严,人的尊严应得到尊重,人的生命应该得到保护。这体现人堕落之后,创世记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新约雅各书3: 9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
所以,上帝赋予人的人格尊严是奠定了人类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础,至今仍然适用。
神的创造奠定的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础
另外,神的创造设立的男女两性的性别秩序,也包括婚姻的定义,以及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在男女两性在角色分工的差别。
谈到了婚姻,也必然谈到家庭。神设立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的婚姻这个盟约共同体。并生儿养女,繁衍后代。于是家庭就产生了。如果说,婚姻是家庭的基因组织,那么,家庭则是人类社会的细胞组织。创始之处,神命令亚当夏娃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由家庭组成社会。
性别和婚姻的秩序在人堕落之后仍然适用于全人类,人类仍然有义务遵守上帝在创世之初设立的性别与婚姻的秩序。所以,索多玛城的人在性的方面违背了神设立的道德法则,被神毁灭。说明他们理应遵守上帝创造的性别秩序,他们违背了,就遭到审判。这说上帝创造的性别秩序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所以,他们需要为了违背这一秩序而接受审判。
罗马书第一章也谈到上帝制定的性别秩序,也是适用于全人类的。在新约圣经里,主耶稣谈到休妻的问题,也追溯到了神起初的创造(马太福音 19:4 )。这说明性和婚姻的道德秩序至今仍然适用。
在挪亚大洪水之后,神再次把生养众多的命令颁布给了挪亚。在家庭这个细胞单位里,儿女顺服父母,父母有教养儿女的权柄,在摩西律法中,十诫明确规定了儿女孝敬父母,把家庭中的权柄秩序具体化了,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事实上,从整体而言,这个原则是普世性的法则,被全人类所有民族所认可并遵守。
人类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石
所以,创世之初,神为人类社会奠定了道德基础,包括,人格、性别、婚姻和家庭,这是来自上帝的创造。
挪亚之约确认的秩序
人类堕落后,罪恶越发严重,直到挪亚的时候,神用洪水毁灭地上的人,保留了挪亚一家八口。我们今天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在挪亚大洪水之后保存下来的生态环境。所以,挪亚之约对我们有着重要的意义。
挪亚之约确认几个重要的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
首先,诺亚之约里,神保证了自然界正常的运转,为人类提供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创世记8章,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22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另外,在挪亚之约里,神说,他要自己维护受造界,仍然保持着原有的权柄次序。自上而下的权柄次序是,上帝,人,自然界。 创世记9章1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2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这两个应许保存这个地球上的自然环境,春夏秋冬四季循环,为人类的繁衍和生存提供了自然生态环境。所以,当主耶稣在新约圣经里说我们的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就谈到这样一个普遍恩典。那这个普遍点其实就得益于挪亚之约里面神的这个应许,神应许这个大自然可以正常的运转,一直等到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
但是,在挪亚之约里有一样法则,是起初创造的时候没有谈到的,因为创世之初的时候罪还没有进入世界。但是在挪亚大洪水之后,那已经是个堕落的世界,已经有罪进入人类,所以神谈了这样一个公义审判的立法原则。创世记9章4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5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在这节经文中,神叫人要尊重生命,要避免向大洪水之前那样地上满是强暴。尤其对待人,要尊重并保护人的生命。如果有人犯了杀的罪,那个人需要为他的罪承担责任。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这体现了公义的律法原则。这是挪亚之约确立的道德秩序。
创世记9:5神说的很清楚,”我必讨他的罪“,这说明讨他的罪的是神。神是终极的审判者。第6节说,杀人者的血必被人所流,也就是说,神把执行审判公义的权柄下放给了人,但肯定不是每一个个人。从后面摩西五经和新约圣经我们知道,神把这个权柄赋予执政掌权者。 (我们稍后再谈这一点。)
我们回到凡流人血的必被人所立这一套律法,体现了公义的原则。犯罪的人要为罪承担后果。罪需要受到审判和刑罚。这是公义的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全人类,因为挪亚是今天的全人类的祖先.
我们总结一下:
在挪亚之约里面上帝维护了这样几个秩序:
一、自然界的秩序。自然界可以正常的运转,春夏秋冬昼夜交替,来为人类的繁衍和接下来的救赎计划提供这样一个历史的舞台和自然条件。
二、受造界的秩序,上帝、人类、大自然自上而下的秩序。
三、公义审判的立法,来维护人类社会的公义秩序。
这三点原则是上帝维护挪亚之后的世界的普遍法则, 适用于全人类。
这是挪亚之约。
摩西之约体现的道德秩序:
十诫与创世秩序的关系
我们再来看摩西之约体现的道德秩序。十诫是摩西律法的核心。如果我们把十诫和创世之初上帝设立的秩序进行对比,我们会发现其中有很奇妙的对应关系。
刚才我们谈到我们把在创世之初神所设立的秩序分为三类:第一,人对上帝要敬拜;第二,人对自然界要实施治理;第三,人类社会内部的伦理规范。十诫的前四诫,都是讲到人与神的关系。人要专一地敬拜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称神的名、要守安息日。这就对应了创世之初人与上帝的关系,人在上帝安息中敬拜上帝。
十诫中的第5,6,7,9诫,第5诫,孝敬父母;第6诫,不可杀人;第7诫,不可奸淫;第9诫,不可做假见证,都是人类社会内部的伦理。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都是基于神造人赋予人个尊严,所以人的名誉和生命都应得到保护。
不可奸淫是基于上帝创造的男女两性的性别秩序。孝敬父母则是基于上帝创造的家庭结构而产生的伦理法则。这四条秩序都是来维护人类社会的伦理规范。
十诫中的第8条诫命,不可偷盗;第10条,不可贪恋,则涉及到人治理全地、管理大自然所衍生出来的伦理法则。因为,人要按照创世之初时使命,治理全地,就要做管家,每一个人都要辛勤劳动,发挥上帝赋予人的人格和能力。所以在人类群体中每一个人都会管理自己劳动所得的财产、建立自己的家室,并对自己的财产和家室承担治理的工作。每个人都有责任做忠心的 管家,因此每个人管理那一部分属于他个人的产业需要得到保护,不能偷窃别人的产业、不能贪恋其他人的产业。只有这样,众人在一起才能做好治理全地的工作。否则,社会秩序就会混乱。
当然,第8和第10诫也可以归属于人类社会的伦理的范畴。但是其基础和目的明显可以与人治理全地的使命有关系。所以,我们把这两节分开来看。
这是摩西之约中的十诫与创世秩序的关系。
摩西之约体现的道德秩序:
摩西律法与挪亚之约的关系
我们再来看摩西律法和挪亚之约的关系。
公义审判
挪亚之约规定了,凡了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但是如何执行这一个公义的律法?挪亚之约没有说。摩西律法则明确地付出了具体的实践,那就是,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这种秉公行义、赏善罚恶的司法权,并不是每一个老百姓都有的,否则就会相残杀,神把审判的权柄给了与以色列的官长、审判官。
用公义审判的原则维持社会秩序,这不仅适用于以色列社会,也适用于外邦国家。在新约圣经里,罗马书13:1-4节和彼得前书2:13-14,都说明,执政掌权者的权柄是来自于上帝,而上帝赐给他们权柄的目的是让他们赏善罚恶,用刀剑的权柄惩罚罪恶,维护社会的公义。
保罗写罗马书和和彼得写彼得前书的时候,他们都是处在罗马政府的统治之下。罗马政府是一个外邦人的政权,外邦人的政权也在上帝的主权之下。所以,上帝把在地上实行公义审判的权柄交给执政掌权者,依据司法体系对所有人实行公义的审判。世上的执政掌权者错用神所赐的权柄,没有赏善罚恶。但是,上帝设计的权柄秩序本身是好的。只是人用错了权柄。但尽管如此,上帝设立的权柄秩序,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约束罪恶的维护公义的 作用。试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没有警察、法庭和监狱,罪犯全都无罪释放,这个世界一定更加罪恶泛滥。所以,司法系统是上帝用来约束罪恶的重要手段。
而这个公义的原则在挪亚之约的时候就明确的设立了,一直会延续到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今天我们仍然活在需要用公义的原则维护的社会秩序里。
到这里,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人类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石,包括上帝创造的时候就奠定了人格、性别、婚姻、家庭,和在诺亚之约里面所确立的公义审判的原则来维护的这个公义的社会秩序。
人类的祝福与责任
所有人都享受了上帝所赐的普遍恩典,也有义务遵守上帝启示的道德律法,将来也都理应受到上帝公义的审判。 全人类都是如此。
挪亚时期的大洪水就证明了上帝他对全人类都有这样的主权。那个时候的人类就享受着上帝所赐的阳光、雨水,享受这样的普遍的恩典,但是因为他们违背了上帝的道德律法,地上满是强暴,所以最终他们都接受了公义的审判。
罗马书第二章也是谈到全人类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先知书先知书里面对外邦的那些审判的预言,也说明上帝有主权,并且会实行对全人类公正的审判。还有末日审判的预言,都说明了这一点。
全人类都有义务遵守的普适性的道德原则,这是基于上帝的启示,是上帝所制定的。上帝从创造这个世界之初,就设立了这样一些普世性的道德原则的基础。上帝的道德属性是不改变的,所以祂所启示的道德法则是适用于全人类的,全人类都有义务遵守上帝制定的道德原则。
有一些神学家把这一种普世性的道德法则称为是“自然法”,但是这些神学家从圣经出发来得出这样的结论,看到全人类都有义务遵守这些自然法则,而这些自然法是基于上帝的创造和启示。
但是有一些不是基督徒的哲学家,从哲学的角度去思考也会得出这个自然法的结论。但是他们谈的自然法跟基督徒的神学家不一样,他们不是从圣经出发。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使用“自然法”这个概念,以免引起不必要争议。我觉得可以用另外的一个词,“普遍法则”,对应“普遍恩典”这个词。就是全人类都享受了上帝所赐的普遍恩典,那么全人类也有义务来遵守上帝制定的普遍的道德法则。
而这一种普遍法则是基于上帝的启示。那么上帝是如何把这种普世的道德律赐给世人的呢?我们第一堂课讲过,根据罗马书2:14-15,神把道德律放在人的良心里,让人有判断是非的道德意识。所以,人的良心提供了一种内在的道德约束力,发挥了抑制罪恶的功用。因为人会有是非之心,做了好事良心会平安。做坏事,良心里面会有控告、会有提醒。
所以,凭着良心,人没有能力完全遵守神的道德律。
严谨确切的来说,应该用罗马书第二章里面所说的那个上帝放在人良心深处的道德律来审判世人。因为人的良心被罪污染,人总是顺从罪的律,而不是顺从道德律。有些时候人常常人会扭曲道德的标准,会压制良心的控告,所以良心发挥的抑制罪恶的功能是非常有限的。但是上帝的道德律永远不改变,所以上帝是按照祂永恒不变的道德法则来审判个人。
总结一下,上帝维护道德秩序的三种途径
一、良心给人内在的约束。但是因着良心被罪污染,所以效果有效果,但是效果有限,人常常还是违背良心的提醒来犯罪。神还设立赏善罚恶的公义审判的法律,在世界上也彰显了公义,也起到威慑作用、来彰显公义、来惩治罪恶,也起到约束罪恶的效果。
二、但是,外在的法律无法改变人的内心,法律起到的威慑力对与约束罪恶有作用,但是作用有限。因为它无法改变人心,无法让人胜过罪。
三、神采用的完美的办法是用耶稣基督所实现的福音,神最终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来使人胜过罪。这就要谈到神的救赎计划。我们下一课再讲救赎计划带来的天国伦理。
这一课的作业,简述神的创造与挪亚之约奠定了哪些基本的道德基础?
第六课
圣约与道德秩序(下)
上帝在世界里开展的救赎工作
我们讲到了上帝在创世之初、在挪亚之约里面所设立的道德秩序的、所设立的人类社会道德秩序的基础。包括每一个人都有人格尊严、生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性别秩序、婚姻的定义、家庭秩序,以及在社会里面的公义的原则。
这样的道德秩序就维护着人类社会一直延续到今天,并且一直会到主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的时候。上帝是在这样的一个道德秩序所维护的人类社会的舞台上开展了救赎的工作。
神首先呼召亚伯拉罕,与亚伯拉罕立约。而亚伯拉罕之约带有救赎的性质,因为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最终是藉着耶稣基督得以完全实现的。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大卫之约、耶稣基督实现的新约,是神救赎计划的几个里程碑。
神的最终目的是藉着耶稣基督拯救他的子民,实现永恒的被救赎的国度,就是主耶稣所传讲的天国。所以当主耶稣第一次来到世上成全了救恩之后,那天国就已经实现了。只是还没有完全,要等到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之后才变得完全,最终进入完美的永恒的新天新地。
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负我们的罪而死,他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挪亚之约里就已经体现出来的公义的要求,罪若不流血比不得赦免。所以,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流血舍命,在上帝的法庭里,神的子民的罪债已经还清了。所以,我们这些归信耶稣基督的 人,我们的罪被赦免,我们被父神接纳,迎接到神的国度里。我们成了天国的合法的公民。
今天天国已经以属灵国度的形式实现了,在今天的这个世界里,这个属灵的国度就是以教会的形式彰显出来。因为教会是一群被救赎的子民组成的信仰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有一个特征就是这是被救赎的一群人。地上的教会虽然并不完美,有假信徒、有背离真道,但是,地上的教会应该反映出属天国度的某些特征。将来基督再来之后,完美的教会进入新天新地,那是完美的国度。是我们最终的归属。
在主耶稣第一次降生世界到他第二次降临之间,天国已然实现,但尚未完全。但是这样一个属灵的国度和这个堕落的世界,在时间上就重叠在了一起。世界整体上尚未被救赎,因为世界世界里很多的人还不信主。而我们这些被救赎的一些人组成了教会,与没有被救赎的世人活在同一个世界里。那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一个处境,我们既活在一个属灵的天国,我们又活在一个堕落的物质世界。(我们后面会再仔细的来谈这一点的。)
两个审判台
那么,主耶稣是如何拯救我们进入天国的呢?让我们聚焦在主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件事。我们要分清楚上帝执行公义审判的方式。在末日的时候,上帝要来实行绝对公正的终极审判,那是上帝的审判台。而在末日审判来临之前,上帝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把审判的权柄交给了执政掌权者,让执政掌权者秉公行义,来维持这个世界的秩序。所以,在世界里有一种审判台,表现为世上的法庭。基督徒作为地上的公民,也受到地上法庭的约束。基督徒如果违背了地上的法律,也会伏在地上的司法审判之下。
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很多地方,执政掌权者滥用上帝所赐的权柄,把无辜的人送上法庭、把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所以,仅仅有地上的审判台还无法完全彰显公义。我们一定会期待将来上帝在末日审判的时候来完全的秉公行义,执行公义的审判。那些滥用法律的执政掌权者和逍遥法外的罪犯将来有一天会面临上帝公义的审判。所以,将来还有一个上帝的审判台,他要按照个人的行为对世人进行公义的审判。那将是绝对公正的,也决定了人在永恒里的结局。
主耶稣生在世上,也生在律法之下,当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其实发生了两场审判,或者说有双重的审判台。在地上,彼拉多代表的世上的掌权给耶稣进行了不公义的审判。主耶稣在彼拉多的审判台前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彼拉多审判的权柄是上帝所赐的的,但是他用错了权柄。
可是,福音奥秘和神的智慧就在于这里,父神藉着这一场不公正的地上的审判,成就了代罪救赎的审判。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加略山,也是上帝的审判台,父神把他子民的罪归算到主耶稣身上,在耶稣的身上实行了公义的审判。那是父神来实行的公义的审判,主耶稣的背负我们的罪满足了父神的律法公义的要求。人的肉眼看到的是接受的是地上的审判,但事实上主耶稣的十字架上是代替我们接受了父神公义的审判。所以,我们信靠基督的人,我们将来免去了被上帝定罪的末日审判。我们不会站在被定罪丢在地狱里的那个上帝的审判台,因为主耶稣代替我们在那个审判台上满足公义的要求。所以,我们被父神接纳到他的国度里,成为天国的子民。但是,因为我们暂时还寄居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上帝仍然在世界里设立地上的审判台,所以,基督徒仍然受制于地上的法律约束。
在挪亚之约里面就确定的那一个公义审判的原则,对于活在地上的基督徒仍然是有约束力的,因为基督徒也是地上的公民。同时,新约实现的赦免之恩对基督徒也是有效的,因为我们是天国的子民。
基督徒涉及的双重领域
于是,基督徒就同时具备两重身份,我们是地上的公民,生活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同时我们也是天国的公民,属于一个永恒的国度。但是,地上的生命和这个世上的国度是短暂的,有一天会在烈火中被消化。所以,我们是在世上寄居的客旅。我们有一个永恒的身份是天国的公民。今天,天国是已然而未然的阶段,将来天国会进入完美的地步,并存留到永远。
我们带着这两重身份,同时享受两重恩典,在这个地上的国度里面,我们享受着上帝在挪亚之约应许的普遍恩典。但是,普遍恩典是短暂的,是在现今这个世界有效的、会随着这个世界在烈火中销毁而消失。我们更享有基督里的救赎恩典,这是永远不会失效的。
在世上我们要遵守世上的伦理标准,但是,同时我们也有天国的伦理标准。今世的伦理和天国的伦理,对我们同时都是有效的。比如,母亲和儿子都信主了,按照世上的伦理标准,他们仍然是母亲与儿子。但是,按照天国伦理,他们是弟兄姊妹。这两者同时成立。但是因为我们还活在地上,所以,儿子信主后仍然需要顺服母亲的权柄,不能因为他们是弟兄姊妹就在凡事上平起平坐。所以今世的伦理和天国的伦理同时作用于基督徒的人生。
世上有公义的法律,基督徒作为地上的公民也应该遵守世上的法律。如果有基督徒违法了,还是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在教会里如果犯罪了,如果不是违背国家法律,在教会里按照天国的律法实践马太福音18章,实施规劝,如果犯罪者悔改,弟兄姊妹之间赦免、和好。这是天国的伦理。
于是,我们就看到上帝凭着主权统治整个世界,即治理被救赎的教会,上帝也统治没有被救赎的社会。上帝维护没有被救赎的社会所采用重要途径之一是在挪亚之约里就设立的公义的原则维持社会秩序。上帝治理教会的原则则是基于耶稣基督实现的新约,以怜悯和宽恕、爱的原则构建教会每部基督徒的伦理秩序。
这里就涉及到三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我们在教会里应该遵守什么样的伦理规范。
第二种情况是,我们在没有被救赎的社会领域又该遵守怎样的社会规范?
第三种情况是,当我们个人和没有信主的人有这种互动的时候,我们又应该遵守怎样的道德原则。
我们一个一个的来谈。
那么,第一种情况,在教会内部,基督徒该遵守怎样的伦理规范呢?
新约圣经对于教会内部的伦理规范有非常清楚的教导。马太福音18章,讲述了教会内部的的伦理规则。当有人犯罪,教会里的弟兄姊妹要按照程序规劝他悔改,如果他悔改了,两个人就彼此和好,被得罪的弟兄姊妹赦免悔改的人。如果他是在不悔改,就把他看作没信主的外邦人,就是认为他不再属于教会的一员。但只要他悔改,我们就要接纳他、饶恕他。
其他很多新约圣经都在教导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就是在教会内部的伦理规则,包括彼此劝勉 、彼此鼓励、彼此相爱、追求和睦,等等。这是被救赎的群体教会内部的伦理规则,教会内部更多的是体现爱和怜悯。
不是教会不追求公义,而是一位内基督在十字架上背负我们的罪满足了公义的要求,得罪我的那个弟兄,他的罪已经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负了。主耶稣已经为他的罪满足了公义的要求,所以我们不再用报复惩罚的手段追求公义了,而是彼此饶恕、赦免、和好与相爱。
为什么在这里特别强调相爱、饶恕,是因为耶稣基督满足了公义的要求。而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满足公义的要求,这是适用于被救赎的这些人,所以这是在教会里面的伦理规范。
那么,第二种情况,我们基督徒也生活在没有被救赎的社会里。社会里没有重生,没有经历救赎的人,上帝用什么方式维持他们之间的社会秩序呢?我们前面有谈到是应该遵守上帝启示的适用于全人类、所有人的普世性的道德法则,“普遍法则”。这是无论人是不是基督徒,都应该遵守普遍的道德法则。
普遍法则包含内容很多,我们前面谈到的有,上帝创世之初就设立的婚姻由一男一女组成的、在家里面儿女顺从父母、在社会领域要维持公义、对所有的人要一视同仁、在邻里之间应该彼此相助……
社会中大部分人没有重生、没有经历救赎,上帝是藉着公义的原则来维持社会的秩序的,这是我们在挪亚之约里面看到的。审判的终极权柄在神的手中,神把审判的权柄交给了执政掌权者,在旧约以色列社会是官长、审判官,在新约圣经里,谈到外邦社会,就是执政掌权者。
上帝把审判的权柄交给执政掌权者,其目的是让他们秉公行义、赏善罚恶。而基督徒作为地上的公民,也应该顺服在上帝设立的权柄秩序中,遵守世上公义的法律。如果地上的执政掌权者所颁布的命令没有违背神的律法,那么我们也顺服执政掌权者。主耶稣也告诉门徒要交税,遵守公共秩序、尽到世上公民的义务。
当执政掌权的命令违背神的律法,我们顺服神不顺从人,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执政掌权者的命令没有违背神的旨意,我们理应顺从执政掌权者。
如果基督徒在世上也承担公职,也应该维护公义的原则。对待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维持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如果单纯在社会领域,或者单纯在教会内部,这些伦理规则都比较容易把握。比较难的是第三种情况,作为天国的子民,如何在社会领域与没有得救的世人相处?就是当教会与社会这两个领域碰撞到一起,我们基督徒该遵守怎样的道德法则?
马太福音5:38-45在登山宝训里,主耶稣宣讲的是天国的宪法,谈到这个原则。
在登山宝训里,主耶稣说,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45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这段经文适用于那些被救赎的天国的子民,因为我们属于一个永恒的国度,我们在逼迫我们的仇敌面前展现出超越世界的爱,那就表明我们的盼望不在这个世界,我们的盼望在另外一个永恒的国度。因为我们有一位天父,我们是天父的儿女,所以,我们效法天父的性情。我们的天父把普遍恩典给所有人, 所以,我们与天父的性情也有份,我们也活出天父的爱与怜悯,恩待每一个人, 包括我们的仇敌。他们缺乏吃的,给他们吃的;缺乏衣服,给他们衣服。这是因为天父的儿女,我们爱仇敌、施怜悯,因为我们要效法神。
所以登山宝训是写给天父的儿女、是写给天国子民的伦理规范,是站在一个天国子民的立场上来应用这些原则。
在罗马书12:14-21,也讲到基督徒要祝福仇敌、要寻求和睦。即使我们的仇敌领受了我们的祝福却仍然不信主,甚至更加逼迫我们,我们也仍然有伸张正义的盼望,因为罗马书12章结尾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神最终会来伸冤、会来实行报应。
如果他们最终没有信主得救,那么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工作对他们是无效,他们必须自己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接受公义的审判。所以,作为天国子民,我们把公义审判的盼望放在上帝的身上,上帝会实行审判的。所以,我们个人不代替上帝报复仇敌。我们在个人的层面,宁愿吃亏,让神用神的办法伸张正义。
彼得前书3:13-16节也谈到天国的子民在世上要热心行善,愿意为义受苦。当有人逼迫我们,不要惧怕,反而存着温柔敬畏的心,把心中盼望的缘由告诉他们。就是在藉着行为为主作见证的同时,也把福音传讲给他们听。
基督徒作为天国的子民,在这个没有被救赎的世界里,需要有愿意受苦、牺牲的心理准备。
这是我们在和这个没有被救赎的世人在一起生活的时候,需要持守的一些原则。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上帝维护社会使用的重要的原则是公义的原则,在没有被救赎的社会,人们应该遵守普遍法则。而普遍法则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公义、要维持公平正义,对犯罪的人要实行审判、处罚。这个在挪亚之约的时候就已经体现出来,就是用公义来维持社会的公共秩序。
如何兼顾”公义“与”怜悯“?
我们要爱仇敌,但是,又不应该违背社会领域上帝设立的公义的原则。那么,社会领域的公义,与基督徒爱仇敌的怜悯,如何同时兼顾呢?当我们基督徒用爱和怜悯,本着舍己的精神对待世人的时候,如何避免纵容罪恶呢?或者说,我们如何在彰显新约里的爱与怜悯的同时,不违背神在挪亚之约里设立的公义的原则?社会上有一个人犯罪得罪你,你要爱他,但是,也不应该纵容他犯罪导致他伤害更多人啊。
所以要解决爱和公义或者是怜悯和公义两者要同时兼顾的问题,需要把握一个原则,个人舍己爱仇敌、公共政策要公义。
要把个人行为和公共政策区分清楚。社会领域的公共政策,需要维护公义。而我们基督徒作为天国的子民,我们个人的行为可以本着爱和怜悯的心肠,我们甘愿舍己、宁愿吃亏。但是,我们不能用我们个人的怜悯心肠,去颠覆的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
登山宝训、罗马书和彼得前书里教导给基督徒这些被救赎的天国子民,那些怜悯和爱的原则,它适用于我们个人,但不是教导我们在这个堕落是世界里国会应该如何立法、法院应该如何裁决。所以登山宝训不是在讲这个堕落的世界里该如何制定公共政策,而是在讲重生的基督徒,在我们个人的生命里如何活出天国里的样式,彰显父神的美德。
如果一个国家用登山宝训的原则立法维持社会秩序,杀人不用偿命、欠债不用还钱,有人打你的右脸,你必须要左脸给他打。有人要你的一件衣服,你要给他两件衣服……这样制定法律一定会乱套,罪恶泛滥。作为基督徒,我们个人应该很有爱心、好怜悯。但是,在社会领域要行公义,要维护公义的公共政策。
我举个具体例子。一个基督徒在一个餐馆做前台给人结帐的工作。这不是他的餐馆,他给老板打工。但是结帐的权柄在他手中,老板也不会盯着他。(他有一定的自由空间来决定是否给人打折。)他看到餐馆有个母亲带着一个孩子,衣衫褴褛、风尘仆仆,在那里吃饭,点了两碗最便宜的面。吃完面之后,把碗里的汤喝的一干二净。
这位基督徒心生怜悯,当着对母子来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该怎么做呢?不要塞住怜悯的心,但是也不要违背公平正义的公共秩序。本着公义的原则,他对待所有的顾客都一视同仁,他对待消费少的穷人和消费多的富人,应该给予同等的尊重和同样友好的态度。就像摩西律法所说的,不可亏待孤儿寡妇和寄居者。但是,摩西律法也说,审判的 时候不可偏袒穷人。不要因为你有怜悯的心肠,就在为了穷人而违背公义。所以同一个菜单,对富人多少钱,对穷人也应该多少钱。如果这个服务员本着怜悯心肠,给这对母子免单,不收他们钱。他一方面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他失职了,他违背了职业伦理,对不起他的老板。所以,这一对母子该付多少钱,就要付多少钱。这是一个公义的原则。
但是,他是基督徒,他想要遵照登山宝训等新约圣经的教导为主作见证。那么,他可以自己掏腰包,他自己为这对母子付钱。用个人行为为主作见证,彰显出神的爱,但不违背公义的社会秩序。不要让他的老板、不要让这个餐馆来背负这个损失,他自己来付这个代价。
但是,当他这么做,他必须要说清楚,告诉这对母子:”你们的账单是四十块钱。这四十块钱,我替你们付了。因为我是信耶稣的,耶稣教导我们要爱人如己。今天主耶稣感动我,要我为你们付钱,你们感谢耶稣就好了“。
他可以这么做,而且他必须要把这些话说清楚。如果他不说这些话,悄悄地把自己的钱贴他们付。这对母子没有机会把荣耀和感恩归给耶稣,而且,他也会让这一对母子会得到一个印象,这个社会是可以没有规则的,原来吃完了饭是可以免单的,这样不利于他们在日后的生活中遵守公义的社会秩序。所以他需要把这个公义的原则说清楚,同时也为主做个美好的见证。
所以,个人行为和公共政策要分开。
如何应用怜悯与公义的原则?
要运用这些原则来处理很多现实的问题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每一件事情其实都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在背后,需要整全的考虑。那么,具体应用这个原则来 解决一些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回到价值判断的三个视角,考虑标准、处境和生命这三个因素。我们可以从这三个视角结合我们今天所分享的这些原则,来进行一个整全的考虑。
在处境的方面,我们要考虑:这件事是社会领域的事务,还是教会内部的弟兄姊妹之间的事情?只是我个人行为,还是在处理一个公共政策?
然后就考虑两种标准,公义和怜悯,该如何运用。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我们要面对自己的生命,来省察我们里面的动机:我是否真的有爱心,我的目的是否荣耀神,等等等等。
我们举几个例子。
先举一个在美国的例子。在美国的基督徒,也应该如何对待非法移民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从处境的角度来分析:非法移民是哪一种处境里的问题,是教会内部事务,还是社会领域的公共事务?很显然,这是社会领域的事情。那么,就应该用公义的标准,在社会领域维护法律和秩序。基督徒作为世上的公民,参与投票,来参与这个公共政策的制定。或者给国会议员打电话、写信,表达意见:要维护法律和秩序,在公共政策上,不应该纵容非法移民的涌入。这个社会、这个国家欢迎移民,但是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否则,美国的纳税人就要承担更多代价,那反而是一种不公平。而且社会秩序会陷入很多的混乱和危机,所以要维护法律和秩序。这是应用在公共政策的方面,公义的标准。
然后,省察我们的动机。我们是否有对非法移民的爱和怜悯?我们应该有。那么,本着爱心和怜悯,我们个人去帮助在社区里的一些非法移民。但是,我们不帮助他们做非法的事情,并且给他分享福音。比如说他们缺少食物,就送食物;寒冷时给他们送棉被,然后跟他们分享耶稣基督的福音。在遵守法律的这个框架之内来实行爱与怜悯。
但是,基督徒个人,在出去投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时候,反对纵容非法移民的公共政策--把个人行为和公共政策分开。
再举一个例子, 基督徒的孩子在学校里被其他学生欺负,遭遇了校园霸凌。作家长的基督徒应该如何处理呢?用打右脸给左脸的原则,逆来顺受吗?
我们来分析处境,这是一个社会层面的事情。然后,这涉及到个人行为,因为我的孩子是当事人,也必须亲自去面对。这也涉及到公共政策,因为学校里有关于制止校园霸凌的规章制度,这件事情在这个学校规章制度的管辖范围之内。所以,本着公义的原则,家长当然应该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学校老师或校长,请求老师或校长及时处理。因为罪恶需要被制止和约束。一方面为了那个打人的学生的好处,让他能够及时的悔改。或者期待老师给那个学生给他讲道理,让他良心发现,认识到这是错的。另一方面,藉着学校的一些举措,避免他再有打别的学生,造成更多人的受伤害。这是在维护一个公义的原则。
另一方面,我们作为基督徒家长,要教导孩子从心里爱仇敌,帮助孩子反省自己的动机。如果他发现自己没有对那个人的爱,那就是给孩子传福音的好机会,带着孩子为那个打人的同学祷告。如果孩子觉得说我没有办法爱这个欺负自己的学生,家长就可以很好的把这个把孩子带到耶稣的面前,让孩子看你到自己没有爱,所以我们需要耶稣、需要神的爱来感动。藉着这个机会去来到耶稣的面前,让孩子想想耶稣是怎么爱我们的、体会到耶稣基督的爱。也是一个给孩子传福音的好机会,帮助他去学习爱人如己。
本着爱和怜悯的原则,当那个打人的同学有一天没有带中午饭,让你的孩子分一半的午饭给他吃,这是在实践登山宝训的原则。
所以公义和怜悯两者是可以兼顾的。实践登山宝训,不等于纵容罪恶,只要我们处理得有智慧。关键是我们要认识到,关键是我们要认识到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神也使用公义的原则来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在社会领域,我们也应该维护并且顺服这些公义的原则。
但另一方面,不要今天听完课之后,欣喜若狂:”太好啦!终于找到了一个正当的理由,使用公义的原则,来让那个占我便宜的人接受单位的处罚了,来保证我可以出一口心中的恶气,来讨回公道,叫那个人受到惩罚“。如果你这么想,你的动机就有问题了。作为天国的子民,你应该求主帮助你去爱仇敌,你应该向的是如何爱他,而不是如何报复他。公义的原则不是我们满足错误动机的工具。所以,要注意原则、处境和动机。
这一课的作业:基督徒作为寄居在世上的天国子民,在社会领域实践信仰时应该把握哪些原则?
下一课,我们将开始从神的创造来建立价值观,我们从人开始谈起,我们从上帝的创造中来认识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和该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