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待“爱国主义”

 

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说:“在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持久地奔向同一目标前进。” 在某些历史条件下,爱国主义可以发挥宗教的功能,为整个民族提供信仰动力,达成某一目标。

托克维尔提出了两种爱国主义,一种是本能的爱国主义,一种是理智的爱国主义。本能的爱国情怀来自于把人的情感和其生长地联系起来的直觉,表现为对故乡的生活习惯的爱好,对祖先的尊敬,对往事的留恋,等等。托克维尔认为,本能的爱国主义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不具备任何理性,但有坚定的信念、切身的感受和果敢的行动力。如果人民的爱国情感只停留在本能的阶段,而缺乏独立的理性判断,则很容易统治者利用。在专制国家,统治者可以通过人民的爱国心把少数当权者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集体意志。如果这个国家的集体意志符合上帝启示的道德原则,那么人民可以在爱国心的驱使下努力追求良善。但是,如果统治者推行的意志是邪恶的,那么“爱国心”则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纳粹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无不挟爱国之名挑唆民众。

作为基督徒,我们需要审慎地反思爱国主义。爱本应是神圣的情感。情感是上帝赐给人类神圣的礼物。基督徒不应该盲目地爱,而必须知道自己在爱什么,为什么爱,以及如何爱。

 

本文大纲:

·       基督徒身份认同

·       圣经中神圣的爱国心

·       圣经中伟大的 “叛国者”

·       “国家偶像化”的危害

·       避免“国家偶像化”

·       中国特色的爱国主义

·       合乎圣经的爱“国”

基督徒国家认同

旧约圣经大量篇幅记载了以色列国的历史。上帝与以色列祖先亚伯拉罕所立的圣约中包含了国度的应许。亚伯拉罕的子孙在摩西的带领下离开埃及。在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中宣告,以色列人要归于上帝,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19:6)。

以色列人在约书亚的带领下征服迦南地,并在几百年后由大卫王建立了完整的国家。大卫之子所罗门为上帝建造圣殿,以色列国有了宗教信仰的中心。此时的以色列国是以上帝为中心的神权国度。其国民是上帝立约的子民。其国土是上帝的应许之地。其律法是上帝颁布的圣喻。其宗教是敬拜上帝的全民信仰。其君王由上帝选立并恩膏。

然而,由于以色列人违背上帝的旨意,以色列国度在所罗门死后分裂为南国犹大国和北国以色列国。北国于公元前722年被亚述帝国毁灭。南国于公元前586年被巴比伦征服。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掳至异国他乡。然而,敬虔的犹太人仍然相信上帝应许的国度必然再次复兴,并期待一位救赎者拯救被掳的犹太百姓恢复大卫的国度。最终,耶稣作为大卫的后裔降生在犹太族裔中。耶稣就是上帝应许的君王,其使命是建立上帝的国度。然而,与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期待不同,耶稣建立的上帝之国突破了以色列民族的范围,成为涵盖各族各民的无形的属灵国度。这一国度在耶稣第一次降世与第二次降世之间的新约时期以教会的形式彰显。当基督第二次再来之后,上帝之国以千禧年的形式在地上实现一千年的统治(不同的末世论持不同的观点,作者认同历史性前千禧年的末世观)。最终,上帝之国进入完美的阶段,并在新天新地用永恒存在。基督徒蒙召进入了这个上帝掌权的国度。

彼得前书2:9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腓立比书3:20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 基督徒所属的国度是借着基督的救赎实现的,是由基督掌权做王的上帝之国。

旧约时代以色列国度存在的意义之一是为救主耶稣基督的到来预备历史条件。以色列民族是为了耶稣基督而被拣选。但耶稣基督不只是为以色列民族而降生。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国度、新约时代的教会,以及永世的完美天国,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一脉相承。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帝的国度的体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其本质都是以上帝为中心。

新约圣经《希伯来书》11-12章体现了这个思想。《希伯来书》11章列举了许多旧约时代信心的伟人。他们的信心指向基督。他们的信心与盼望和新约时代基督徒的信心与盼望都是同一个目标,即《希伯来书》1228节所说的那个由基督建立的不能震动的国。新约时代的基督徒与旧约时代的圣徒都属于同一个国度,即上帝的国度。旧约时代敬虔的以色列人和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对上帝的国度的热爱都是基于对上帝的爱。不同的是,在旧约时代,上帝的国度彰显的形式是以以色列民为中心。而新约时代,上帝的国度则是以教会而彰显。因此,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对上帝的国度的热爱体现于他们对以色列国的关切。新约时代基督徒对上帝国度的热爱则表现为他们对教会的委身。如果把旧约圣徒对以色列国度的爱应用在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身上,那么,我们应该爱耶稣基督的教会,因为基督徒被拯救进入上帝的国度,即“天国”,而天国正在以教会的形式彰显。『天国的公民』是基督徒永恒而神圣的身份,优于世上的国籍和民族认同。我们属于一个永恒的国度。上帝的国度是我们永恒的归属。为了把我们拯救到上帝的国度里,主耶稣为我们付上了生命的代价。我们需要发现上帝的国度的价值。上帝的国度超越世上的国家。我们在上帝国度里的身份要比我们世上的国籍更加宝贵。  

历史上的剑桥七杰,是七位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在1885年离开祖国英国,前往中国宣教。但凡我们了解一些历史的真相,我们就会知道,这些宣教士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完全是出于上帝的大爱,为了中国人的灵魂而摆上自己的生命。正是这样一些宣教士在中国建立了很多医院、孤儿院和学校。这些宣教士在中国历经磨难,祝福无数中国人。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死在中国。1885年,当英国人听说剑桥七杰要离开英国前往中国去宣教,没有人说:“国家培养了你们这么多年,你们怎么去为另一个国家效力?你们岂不是浪费了生命,辜负了国家吗?” 他们不仅没有收到谴责,反而在临行前,全国各地纷纷召开盛大的欢送会。人们看到的不是狭隘的民族利益,更不是文化侵略的险恶用心,而是超越民族和国界的神圣之爱。若有人用文化侵略或政治阴谋评判那些为中国人付出生命的宣教士,那实在是一种亵渎。著名的宣教士戴德生在书信中写道:“假如我有千镑英金,中国人可以全数支取;假如我有千条性命,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不,不是中国,乃是基督。” 宣教士们看重一个超越世界的国度——上帝的永恒国度。他们是天国的子民。这是他们的身份。这也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身份。

圣经中神圣的“爱国心”

旧约圣经中的以色列国度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但是,旧约时期敬虔的以色列人是因为爱上帝才爱上帝立约的国度。爱上帝先于爱国家。否则,爱国热情就会变成世俗的民族主义。

大卫统一以色列国不是为了实现民族主义的梦想,而是为了成就上帝的旨意。大卫作王之后渴望建造圣殿,目的不是用宗教凝聚民族精神,而是为了彰显上帝的荣耀。

南北国亡国之后,敬虔的犹太人体现出了强烈的爱国情怀。尼希米听闻耶路撒冷光景惨淡,就为本国子民受凌辱以及耶路撒冷城池被毁而痛哭。于是,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带领百姓重修城墙(尼希米及第1章)。请不要将尼希米的举动解读为报效祖国的爱国主义。请看尼希米如何祷告。

『我听见这话,就坐下哭泣,悲哀几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祷,说:“耶和华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阿,你向爱你,守你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愿你睁眼看,侧耳听,你仆人昼夜在你面前,为你众仆人以色列民的祈祷,承认我们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与我父家都有罪了。我们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恶,没有遵守你借着仆人,摩西所吩咐的诫命,律例,典章。求你记念所吩咐你仆人摩西的话,说,你们若犯罪,我就把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但你们若归向我,谨守遵行我的诫命,你们被赶散的人虽在天涯,我也必从那里将他们招聚回来,带到我所选择立为我名的居所。这都是你的仆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赎的。主阿,求你侧耳听你仆人的祈祷,和喜爱敬畏你名众仆人的祈祷,使你仆人现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尼希米及1:4-11)』

尼希米关心的不是国家兴亡,而是上帝的律法、应许和上帝在他的子民中彰显的荣耀。与其说尼希米的爱国心是民族情感,不如说是宗教信仰的情感。

另一段流露爱国心的旧约圣经是《诗篇》137章。

『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就哭了。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要我们唱歌,抢夺我们的,要我们作乐,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我若不记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膛。耶路撒冷遭难的日子,以东人说,拆毁,拆毁,直拆到根基。耶和华阿求你记念这仇。将要被灭的巴比伦城啊,报复你象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

这是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之后,在异国他乡思念故土时写下的诗歌。然而,诗人表达的情感绝非托克维尔所说的本能爱国主义。的确,诗人因为思念故乡而哭泣。然而,在以色列人的心目中,耶路撒冷与锡安是敬拜上帝的场所。故乡被毁意味着上帝的荣耀受损(在地上的彰显受到损失,而非上帝荣耀的本体减少)。正如第4和第7节所言,诗人是因为上帝的荣耀在以色列国受损而倍感痛心。第8-9节对仇敌的痛恨与咒诅从反面反应了作者对上帝的爱何等热切。对上帝的爱越深,对亵渎上帝的仇敌就越发痛恨。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爱国诗,不如说这是一首爱神诗。

由于旧约时代以色列国与上帝之间的立约关系,我们不能将旧约圣徒对以色列国的热爱与他们对上帝的爱分割开来。对上帝的爱是根本,对以色列国的爱是表象。敬虔的旧约圣徒对以色列国的爱不是世俗的民族主义,而是神本主义的宗教情感。

可是,一旦以神为本的信仰没落了,以人为本的爱国主义就很容易转变成狭隘的民族主义。事实上,正是犹太的民族主义者杀死了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公元一世纪,犹太人臣服于罗马的统治,没有独立的国家政权。但犹太教徒并没有遗忘神国度的应许。他们期待以色列国的复兴,只是不愿意相信耶稣就是建立国度的君王。耶稣一针见血指出了他们的动机。耶稣说:“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约翰福音5:42-44 耶稣又说:“这是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翰福音12:43)”

敌对耶稣的犹太人虽然恪守犹太教的宗教传统,却失去了爱慕上帝的心。而犹太教作为犹太民族的集体信仰产生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当上帝被犹太人从信仰的核心地位上拉下来,民族荣誉就取而代之(尽管他们仍然给以色列民族的复兴冠之以“上帝的荣耀”)。他们没有完全抛弃对上帝的认信,却过度放大了民族的地位。比起尼希米和诗篇137的作者,他们的信仰已经严重退化了。

犹太的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的话表明了他们更关心民族安危,胜于上帝的荣耀。 他们说:“若这样由着他(耶稣),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约翰福音11:48)”  可见,他们最关心的不是耶稣是谁,而是民族的前途如何。他们担心犹太民众跟随耶稣而导致罗马政府出兵镇压,导致犹太民族的劫难。接下来,大祭司该亚法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翰福音11:50)” 这句话在圣经中有双重含义,但当时的犹太人领会的意思是,杀死耶稣可以保全犹太民族。就这样,耶稣被祭司长交给了罗马人,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圣经中伟大的 “叛国者”

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可以爱慕自己所生长的国家,而是说,我们应该用加倍的热情爱慕上帝的国度。基督徒需要在上帝的国度中找到身份认同感。在天国子民的身份认同感应该优于世上的国家认同感。圣经中有两个典型的例子。

路德原本是摩押人,嫁给了在摩押地逃避饥荒的以色列人。丈夫死后,婆婆准备返回以色列地,便建议路德留在本国另嫁新夫。然而,路德坚持跟随婆婆回归以色列族。她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路德放弃了本族的宗教传统和国家认同,在上帝的立约子民中重新定义自己的身份和信仰。

喇合原是迦南地的女子,并是耶利哥城的妓女。当以色列的探子进入耶利哥城打探虚实,喇合背叛了本城的同胞,向以色列人投诚,因为她听说了上帝在以色列中行的奇事,对上帝有了敬畏之心,并祈求得到上帝的怜悯。最终,喇合成了以色列人之妻。

在爱国者眼中,路德和喇合都会被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然而,她们为了皈依上帝的国度而背离本国和本族。这不仅不是犯罪,反而成就了祝福。她们都因着归入上帝的子民而成为耶稣基督家谱中的先辈。她们在信仰上的归正促使她们放弃了民族和国家认同,却在永恒的神国被纪念。她们被“爱国者”咒骂,却被上帝所称许。

很多中国人从感情上很难接受这一点,因为这与我们曾经接受的爱国主义教育截然相反。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从小接受的爱国主义教育。 我们需要用圣经真理检验我们的原生国家的文化,反思我们的民族性格,塑造理性的爱国情感。

“国家偶像化” 的危害

“国”是一个复杂而抽象的概念。它包含了人民、领土、文化、法律、政治制度、国家领袖和执政党,等等。其中任何元素都不能取代上帝。国家整体更不应被当作偶像。然而,一旦国家被偶像化,爱国主义就会变成狭隘的民族主义。

在无神论盛行的中国,人们心中本来就没有上帝,那么谁来填补上帝的位置呢?曾经毛泽东是中国人心中的上帝。如今,国家这个概念成了许多人心中的偶像。偶像可以是宗教性的假神,也可以是非宗教化的概念。任何一样人事物试图扮演上帝的角色,它就是偶像。

上帝是绝对正义的。世上的君王和人民都是罪人,世界的文化被罪污染,因此任何民族和国家都不可能绝对正义。然而,依据上帝赐给人类的道德良知,我们仍然可以判断世上的正义与邪恶。 判断的标准来自上帝在人良心里的普遍启示。据此,我们可以判断纳粹德国的种族屠杀是邪恶的,日本军国主义者用人体进行生化武器试验是惨无人道的。为了阻止邪恶,反法西斯战争是相对正义的。这种道德判断不是根据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丛林法则,而是基于普世的客观标准。这种标准来自上帝,因为上帝是道德权威,他把基本的道德意识烙印在人类的良心深处。

可是,当国家被偶像化,国家的利益就会成为最高价值。当国家取代了上帝,国家的一切行为在道德上都被称为正义。

国家偶像化的一个表现是,国家意志和国家行为是否符合普世的道德准则,是不容人民质疑的。在国家机器的控制之下,人民心甘情愿地接受国家意志和国家行为的道德正义性。当国家被偶像化,人们不会用上帝启示的道德准则判断国家的行为是否正义,因为国家已经被摆在了上帝的位置上。当国家被当作偶像,国家的敌人就会成为全国人民仇视的对象,于是,对本国的爱体现为对其他国家的恨。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总是在讲述中国遭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屈辱史,并且教科书中的历史被删减和篡改。这也是为什么组织学生观看抗日电影或抗美援朝的电影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的爱国心背后悄悄中埋藏了仇恨。 爱国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屈辱教育和仇恨教育。这种情感的种子埋藏在人民的心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以发挥宗教般的热情,对假想敌展开仇恨与杀戮。

在接受这种爱国教育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忘记了人之所以为人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伦理。人性中的怜悯和慈悲被所谓的“爱国”情怀阉割了。上帝在人的良心深处烙印的道德意识必须屈服于国家意志。于是,在人们的观念里,为了领土的统一而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为了政治斗争,儿女批斗父母,学生殴打老师也光荣正确。为了政权稳定,用人民子弟兵的手杀死人民,人民也无动于衷。超越人性底线的罪恶都覆盖在爱国的名义之下。国家偶像化不仅危害全人类,也会给本民族带来灾难。

避免“国家偶像化”

第一,避免把爱国道德化。

很多人把爱国当作道德,把不爱国视为不道德。这是错误的。 中国人常用:“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 这句话论证爱国的正义性。言外之意是,一个人不爱自己的祖国就如同一个儿子嫌弃母亲丑一样不道德。

儿女与母亲的关系被移花接木地用于类比人民和国家的关系。这是错误的。孩子与家庭成员之间是血缘关系,有亲情维系,这是家庭伦理适用的范围。但是人民与国家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是社会契约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家庭伦理不适用于国家和人民之间。 这就如同宏观世界的经典力学定律和微观世界的量子力学定律适用于不同的范围一样。

“儿不嫌母丑”是可以接受的伦理规范。无论母亲相貌如何,儿子都应该对母亲给予爱戴和尊重。这是基本的孝道。圣经也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母亲有人格,应当予以尊重。但是,国家不是人。国家没有人格,所以,人民不需要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国家。国家作为一个复杂的公共体系,需要不断地被检验,被批评,被修正,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体人民。如果国家的错误不容揭露和批评,那么国家就无法进步,在该国生活的无数尊贵的母亲和公民都将深受其害。

 “子不嫌家贫”的合理性更有待商榷。假如在我老家的村子里,我家最穷。我承认这个事实,并不代表我厌弃我的家人。我厌弃贫穷的生活,也不代表我恨恶我的父母。相反,正是因为我敢于面对家境贫穷的现实,我才更有努力奋斗的动力。经过努力之后,我改变了我的家境,也让我的家人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种直面现实的勇气和冷静理性的思考正是改变命运所必须的。同样,每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揭露国家的黑暗,指出国家的弊病,这样才能让国家得以改良,让人民得以蒙福。

“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把爱国道德化了。爱国是否有正义性只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检验。二战时期,许多德国人以爱国为名加入纳粹的大屠杀。 这种爱国不仅不道德,反而是助纣为虐。

中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强硬地把爱国作为一种道德烙印在中国人的心底。在思想品德课里,学生被教导爱国。于是,在中国人的道德体系中,有一样东西叫做“爱国”。爱国被归为了人品道德的范畴。但这违背了上帝的律法。这是国家机器用强制教育的手段修改了上帝赐给人类普遍的道德准绳。

在上帝的律法中,爱国与孝敬父母、不可偷盗等道德规范不同。爱国不属于基本的人伦道德的范畴。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上帝是道德权威。对于犹太人,上帝的律法体现于摩西五经,并以十诫为核心。对于外邦人,上帝的律法体现于人的道德良知(罗马书2:14-15)。 爱神和爱人是上帝律法的总纲。但是,上帝的道德律法并不包括爱世上的某个国。

前苏联共产党人伊凡诺维奇·加里宁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句被引进中国,当作了教育的目标。这句话十分可怕。人类的灵魂是属于上帝的,人良心上的道德准绳是上帝赋予的。国家机器居然要扮演上帝的角色,修理人的灵魂,活生生地在人的良心上增加一个爱国,使之与孝敬父母同日而语,甚至比孝敬父母还要高尚。

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被中国人当作爱国的典范。仿佛爱国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中国人的传统文化非常丰富。拾取哪些文化元素,丢弃哪些文化内容,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需要。 但作为基督徒,我们知道客观不变的永恒真理是存在的,普世性的道德伦理是存在的,那来自上帝对人类的启示。即使许多中国人没有读过圣经,每一个中国人也都在良知中领受了上帝普遍启示的道德律法。我们并不缺少对道德的认知,我们缺少的是一种勇气,一种用良心深处的道德规范去检验国家行为是否正义的勇气。生活在美国的华人移民,如果热爱美国,同样也应该用上帝的律法检验美国的社会文化和政治制度。符合圣经价值观的部分,我们应该维护。违背圣经价值观的部分,我们应该反对。任何国家都不是上帝。但当人们都不知不觉地把国家当作上帝,就没有人对国家提出任何质疑了。

第二,不把国家当作施恩者。

上帝是施恩者,人类应当感谢上帝。但是,当一个国家要求人民把当它作施恩者,并对它感恩戴德。那么,国家就是在试图取代上帝,成为人民的偶像。在一个合理的国家,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人民,造福人民。 政府是服务机构,不是统治机构。国家机关是公民缴纳的税款供养的。公民也被称为『纳税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享用人民缴纳的税款。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机关的义务和责任。人民有权利监督政府,但人民没有义务感恩于政府的服务。公民作为『纳税人』供养了政府。人民是国家的施恩者。圣经也教导基督徒公民要纳税。纳税也是公民的义务。公民所纳的税款及时对国家机关提供服务的一种回馈,也是委托国家机关使用税款造福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有权利监督政府,而没有义务感谢政府。

我们常听到一句话:“国家培养了你这么多年,你难道不应该报效祖国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把国家当作施恩者,要求人民用感恩的心回馈国家。但事实上,国家机关由纳税人(人民)供养,理应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比如学校教育、投资环境、个人发展的机会,等等。为人民提供教育等公共服务是国家机关当尽的义务。国家机关开办教育使用的经费来自于人民缴纳的税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理所应当的。

我们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事实上,每一个在中国从事工作生产而赚取合法收入的公民都要给国家上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年收入不超过36000元者,缴纳的税率是3%。年收入超过960000元者,缴纳的税率是45%。期间依据收入的水平不同,缴纳的税率也不同。

简言之,不是国家培养了人民,而是人民供养了国家。“国家培养了你这么多年”这句话不成立。

另一句常听到的谎言是“有国才有家”或“没有国,哪有家”。这句话把国设定为家庭赖以存在的前提。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自古以来,家的存在先于国。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社区。社区构成社会。社会在公共政策的协调下组成国家。个人和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如果没有个人和家庭对社会的贡献,国家机器则无法运转。即使皇帝驾崩了或朝廷覆灭了,人依旧是人,家依旧是家。  我并不赞同无政府主义。健康的国家体系对与家庭和个人是有利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以扭曲事实的方式实现家庭和个人对国家政府的依赖一定是不健康的。

国家不应被当作施恩者。作为基督徒,我们始终相信上帝是施恩者。我们感谢上帝给我们一切的恩惠。我们也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和每一个人给予我们的帮助。但是,国家不应该站在上帝的位置上被当作施恩者。

第三,个人尊严不依赖国家。

把个人的荣誉和国家的荣誉捆绑在一起是另一个严重错误。个人的荣誉不是来自于国家,而是来自于上帝。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上帝按照他的形象造了人。人堕落之后,仍然因为保留上帝的形象的某些特征而值得尊重。人格尊严是与生俱来的,是上帝赋予的。人的尊严荣誉和国家毫无关系。将人民的荣誉与国家捆绑在一起,是操纵国家机器的统治者绑架人民的伎俩。

纳粹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说:“没有国家,你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至今仍然欺骗着许多中国人。许多人无意中把自己的尊严和国家紧紧捆绑在一起,更确切地说,是把自己的荣誉依附于国家的荣誉。

事实上,在国家尚未产生的远古时代,一个孩子呱呱落地,他就有了尊严。在清末年间,北京胡同里的一位黄包,在清末年间有做人的尊严。中国民国成立后,这位经历了改朝换代的车夫,依然有人的尊严。人的尊严是上帝赋予的,而非国家赋予的。国家兴亡,王朝更替,但人依旧是人。

当你听到别人批评你的国家,你不必愤怒。那与你的个人荣誉毫无关系。请摆脱国家与你个人荣誉之间的捆绑关系,让你的感情得以释放和自由。在上帝那里我们找到了人的尊严和荣誉。请不要把上帝赐予我们的礼物献给偶像。

中国特色的爱国主义

假如托克维尔仍然在世,并到当下的中国实地考察,他会发现第三种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的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的爱国主义具有本能爱国的情感,有华夏文化中的“大一统”思想,有中国传统的皇权崇拜的色彩,有集体高于个体的东方文化意识,更有共产主义幽灵的烙印。 东方本土的集体主义和来自西方的共产主义不谋而合地共同抹杀了个体的价值,所以在中国,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被国家机器以集体之名所盘剥,可以被人民欣然接受,而不会打消爱国热情。另外,唯物主义教育导致人们满足于物质富裕而忽略了灵魂的需求。因此,人民只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繁荣而获得爱国的动力,却不在乎国家机器剥夺人民的自由和权力。

合乎圣经的爱国

 “国”是一个复杂而抽象的概念。它包含了人民、土地、传统、法律、执政党、政府、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等。 当我们谈爱国时,首先要明确爱国家的哪些部分。作为一个人,我们有权利选择爱什么,我们也有理性懂得为什么爱,也有自由决定如何爱。

眷恋故乡,热爱同胞,这些情感都是人之常情。甚至,你对中国的现状与未来满有责任感,这也无可厚非。人们常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但是,对国家负责任的人会积极地发现国家的错误,提出批评,推动进步。相反,以爱国之名排斥一切批评的声音才是最大的误国。

合乎圣经的爱国是什么样的?上帝的诫命总纲是爱神和爱人。合理的爱国不是把国家当成偶像。国家在上帝之下。国家的制度、文化、决策和行为应该受到上帝的道德律法的制约。基督徒公民有责任用上帝的道德律检验自己所在的国家的方方面面,并做出理性的道德判断,然后做出立场选择。对待中国和对待美国都是如此。生活在美国的华人移民,如果热爱美国,同样也应该用上帝的律法检验美国的社会文化和政治制度。符合圣经价值观的部分,我们应该维护。违背圣经价值观的部分,我们应该反对。

国家是由人民组成,国家机器的目的应该是为人民的福祉服务。因此,检验国家机制是否健康的另一个参考指标是人民,尤其是不掌握公权力的平民百姓是否可以借助国家体制获得充分的福祉。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国家,正如世界上没有无菌的身体。健康的身体不适不携带病毒,而是免疫系统可以消除病毒带来的伤害。健康的国家体制不能保证在任何时候都不出问题,而是具有不断纠错的能力和改进的机制。评判对与错、落后与进步的标准首先是上帝的道德律,其次是人的价值是否得到尊重和提升。

胡适说:“中国人从不爱中国人,但却很爱国。爱人是需要投入情感,付出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的。爱国只需付出口水。”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爱中国“人“,因为“中国人”这个词的首要概念是”人“。中国的朝代、文化和统治者在历史中不断改变。中国的概念也在历史中演变。但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始终是按照上帝形象被造的。更何况,在中国人中,一定有许多人是耶稣基督要拯救的人。 所以,合理的爱国应该是来自于上帝之爱,落实于具体的人。合乎圣经的爱国向上从上帝的爱支取源泉,向下把感情投放在个体的人身上,向四周突破民族的界限关切耶稣基督掌权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