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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制度双重视角
2025年夏季,在中国重庆地区发生过一起校园霸凌事件。触动人心的不仅是受害者遭受凌辱的视频,更令人震惊的是施暴者对法律的轻蔑。此后,受害人的母亲为了替女儿申冤,当众在政府门前下跪,引发了民众的同情与关注。
有人在讨论这一事件时,触及到社会制度的问题。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制度,使得弱势群体投诉无门,而施暴者却能轻易逃避责任?每一个公民都反思和讨论社会制度的自由。毕竟,制度关系到每一个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福祉。
与此同时,也有人从人性的角度来审视这一事件。他们称,类似的校园霸凌事件在日本、韩国、美国等几乎所有国家都有所发生。人的暴力与社会的不公不义,是人性败坏的结果。完善的法律与制度无法彻底根治人性的问题。
制度与人性是两个审视社会问题的维度。然而,如果我们偏执地坚持其中一个角度而忽略另一个,就会陷入极端与偏差。若忽视人性,只迷信制度能解决一切问题,那无疑是把社会制度当成了“救主”。历史早已证明,世上没有完美而万能的制度。无论设计得多么周全,制度终究可能被败坏的人所滥用。制度无法改变人性。
但是,制度并非万能,却也绝非无用。虽然世上的制度都不完美,但仍然有好坏之分。相对较好的制度,虽然不能消除人的罪性,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人的恶行;而相对糟糕的制度,则会放任甚至纵容人性之恶。若全盘否认制度的作用,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人性,这种论调便有意或无意地为邪恶的制度作掩护。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谈人性与制度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就探讨了社会制度与人性的败坏。总体而言,他将盼望寄托于完美的上帝之城。在上帝之城的光照下,地上之城的各种政体都无法实现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之前的讨论中提到过,《上帝之城》第二卷第21章中,奥古斯丁谈到了三种政治制度: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作为“众人之事”的共和体制,可以通过一位君主、少数贵族,或全体公民来实现善与正义的治理。然而,如果君主不公不义,君主制就会蜕变为专制暴政;如果贵族失去美德,贵族制就会变成鱼肉百姓的权贵政治;而当人民普遍愚昧无知时,民主政治也可能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
由此可见,君主、贵族和民众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如何使用权力。因此,人性才是政治危机的根本原因。只有在上帝之城里,才存在绝对的正义与完美的统治。因为在上帝之城中,基督是王,人性中的罪因着基督的救赎而被彻底制服,人的生命得以重生和更新,从而顺服这位绝对公义的君王——耶稣基督。在完美的上帝之城,没有罪恶,唯有绝对的公义。
正如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二卷第21章所写:“真正的正义只存在于基督建立和统治的共和,如果人们可以把这叫做共和的话……在上帝之城里当然有真正的正义,就像圣经上所说:上帝之城啊,有荣耀的事乃指着你说的。”
但是,在完美的上帝之城降临之前,在堕落的人类之城里,社会制度并非毫无用处。不同的制度也并非没有优劣之分。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二卷第21章谈到上帝之城中存在真正的正义之前,他写道:“按照西塞罗对共和的定义,从来没有共和,因为从来没有真正的正义。如果按照不那么严格的定义来判断,当然存在某种共和,比如古代的罗马比后来的罗马治理得更好些。”
奥古斯丁承认,在不完美的世界里,虽然没有绝对的正义,但政治是有好坏之分的。基督徒虽然不寄希望于社会制度,却珍惜那些相对良好,或至少没有那么坏的制度。
在《上帝之城》第十九卷第17章中,奥古斯丁写道:“上帝之城在地上旅行之时,从所有民族的城邦中呼召信徒,从所有语言中聚集旅伴,不关心道德风俗、法律、制度的不同,虽然地上的和平要靠这些才能完成和维护。但她也并不废除或毁坏这些,甚至保存并遵从它们,只要它们不妨碍宗教,即服侍唯一、至高、真正的上帝,就允许不同民族中的差异,因为它们都是为了达到地上和平这一共同目的。”
这段话表明,上帝之城的公民来自万国万民。不论他们所处民族和国家的道德风俗、法律、制度如何,他们都可以通过对基督的归信进入上帝之城。然而,奥古斯丁也承认,世上的道德风俗、法律和制度对于维护现今世界的和平是必要的。上帝之城的公民应遵从并维护那些不妨碍他们敬拜独一上帝的道德习俗、法律和制度。这与圣经提摩太前书2章1-3节的教导一致:基督徒向上帝祈求的是一个能够让他们敬虔端正、平安度日的政治环境。按照这个标准,那些保障基督徒信仰自由的制度是好的,而剥夺信仰自由的制度则是坏的。
美国的制度设计
当国家的制度设计者尊重公民对上帝的信仰时,他们自然会考虑到信仰的基本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融入国家制度的设计中。美国的制度设计就体现了这一点。“宗教自由”
(或“敬拜的自由”)是美国价值观的基本要素。而在建国初期,人们所指的宗教主要是基督教。直到今天,美国保守主义者仍然有一句口号:“我们敬拜上帝,而不敬拜政府。” 美国的建国先辈们不仅不敬拜政府,还警惕政府的腐败和滥权,因为他们洞察人性之恶。人性在权力的诱惑面前易于膨胀,因此,他们设计了权力制衡机制,旨在防止独裁暴政。另一方面,他们相信每个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拥有上帝赋予的权力和自由,因此公民个人的权力和自由必须得到保障,尤其要免受政府公权力的威胁。
然而,美国建国先辈们同样警惕民众的人性之恶。民众与君主一样,都是罪人。如果民众普遍基于无知与贪婪做出错误选择,少数服从多数的民意将导致集体愚蠢,侵害少数人的权益。因此,美国的政治制度并非简单粗暴的多数决定制,而是复杂的民主代议制和联邦宪政。这套制度的设计建立在上帝启示的真理基础之上,包括人的受造、堕落,以及上帝赋予政府的职责等。
比如,被誉为“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也是美国第四任总统,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中写道:“如果人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如果统治者是天使,就不需要对政府的外部和内部加以控制。”
这句话体现了对人性的清晰认识。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掌握权力的官员都有人性之恶,因此必须设计制度来约束。
虽然美国的国父们的神学不尽相同,但他们几乎一致认为人类有强烈的自利与罪性的倾向,因此必须通过制度来约束权力。可以说,美国宪法与政治制度是建立在一种“人性有缺陷”的前提上,这与基督教的“原罪观”高度契合。
上帝对人性的处理
事实上,圣经中对政府的职责已有明确规范:赏善罚恶,维护正义。而正义的本质是让每个人各得其所——勤劳的工人得到应得的报酬,犯罪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每个人的生命与尊严得到尊重与保护。绝对的正义只有在基督再来之后完美的上帝之城里才能实现。但在堕落的人类之城,上帝因祂的恩典约束人类的罪恶。
上帝通过一些制度实现这一美善的目的。首先,上帝设立了家庭,父母教养儿女,儿女顺服父母。在正常的国家中,父母向儿女传授道德常识,从而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坏的社会制度会破坏家庭结构,政府夺取父母的权柄,将权力之手深入家庭,连夫妻生几个孩子的事都要管,并把子女从父母手中夺走,给他们灌输敌对上帝的意识形态或不道德价值观,使人的良知一代一代被扭曲,道德逐渐丧失。家庭被削弱,政府成了百姓的衣食父母、人民的思想导师和社会的主宰。
上帝赋予政府“刀剑的权柄”,目的是以强制力惩罚罪犯,并通过威慑约束人的恶行,但绝不是干犯上帝赋予公民的权力和自由。政府的职责既然是赏善罚恶,政府本身就必需维护并遵守道德与法律。人世间的道德与法律应符合上帝启示的自然法,方能称为正义。法律条文不仅要符合自然法,执行的程序也必须公正。正如圣经所言,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未记19:15)法治(Rule of Law , 而不是Rule by Law:法制)得以落实,文明方能实现。
在现今世界,施行法治的国家是存在的,但完美的法治社会还不存在,因为人性普遍是败坏的。但正因如此,社会更需要外在制度约束人的罪行。虽然制度无法彻底消除人的罪性,但有制度的约束总比没有要好。上帝预备的消除人罪性的方法是耶稣基督的福音。但大部分人拒绝接受耶稣,因此,上帝将他们置于外在律法与制度的约束之下,实现暂时而有限的和平与秩序。
两座城的交织
这个世界像是地上之城与上帝之城的交织。天国处于“已然而未然”的阶段。“已然” 的意思是,因为基督的救赎工作已完成,上帝之城正以属灵形式存在;“未然”的意思是,因为堕落的世界尚未终结,所以天国尚未圆满。在地上之城的政治中,上帝通过道德习俗、法律和社会制度维持秩序,赐下普遍恩典。堕落的世人会扭曲道德,违背法律,并制定邪恶的制度,但不同国家的道德习俗、法律和制度仍有优劣之分——有些偏离圣经真理较远,有些相对接近。
因此,我们不应以人性的败坏为借口,忽视制度优劣的比较;同时,也不能将制度视为拯救世界的工具。制度无法取代基督的救赎。我们必须承认世界的堕落,也要认识到基督徒仍活在肉身中,有犯罪的可能。即便基督徒在世上组成自己的社区,这个基督徒社区也不可能成为完美的天国。因此,基督徒社区仍需尊重私有财产权,并设立法官维持公正。在基督再临之前,生活在世上的基督徒仍然需要遵守基于自然法的制度。
17世纪清教徒在北美殖民地的“共产主义”实验的失败便证明了这一点。当时,以威廉·布莱德福(William Bradford)为领袖的清教徒到达普利茅斯之后,在种植园里依据《使徒行传》记载的初期教会凡物公用的原则。所有财产均属于公有。生活报酬均等分配。仅仅一两年时间内,这场实验就宣告失败了。威廉·布莱德福在他的日记中记载,公有制令种植园陷入混乱,人们抱怨不公平,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人与人之间开始缺乏尊重。 1623年,种植园严重饥荒,许多人因此而死去。威廉·布莱德福立即废除了公有制。各家按照人口数量分配不同面积的土地,各人为自己和家人耕种,并保留私有财产。随即,种植园呈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各家农产实现了大丰收。
这场社会实验耐人回味。其错误的神学原因在于,忽视了天国的“未然性”。如果连经历基督救赎的基督徒都无法在人世间建立完美的天国,未经救赎却仍活在罪中的世人就更可能实现人间天堂。完美的天国只有等到基督再来之后才能实现。
结语
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交织在一起。地上之城需要好的制度,而好的制度必须根植于上帝启示的真理和创造的秩序。它能带来普遍恩典,却无法彻底根除人性之恶。而完美的上帝之城建立在基督救赎的根基之上,由基督做王掌权,彻底消除人性的罪,实现绝对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