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俄狄浦斯”与“哪吒”——我命由谁? (《上帝之城》与现今时代)

 


2019年,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中国各大影院上映,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台词风靡全国。相较于躺平所代表的消极姿态,这句口号以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命运之上。在这部电影中,哪吒凭着顽强的意志战胜了被预设的命运。

电影《哪吒》在中国上映几个月之后,在美国芝加哥科特剧院(Court Theatre)上演了古希腊经典悲剧《俄狄浦斯王》。这部戏剧则讲述了人无法抗拒宿命的故事。

俄狄浦斯的悲剧

在这个神话中,拉伊俄斯国王得到神谕:他的儿子将弑父娶母。为了逃避这一预言,拉伊俄斯国王命人将他的婴儿俄狄浦斯丢弃在荒野。可是,俄狄浦斯被人救走,并抚养成人。成年后的俄狄浦斯同样听到他会弑父娶母的预言,但他以为养父母是亲生父母,于是他离家出走,以此逃避命运。途中,他在岔路口与一位老人争执,将他杀死。而这位被他杀死的老人那正是他的生父拉伊俄斯。后来,俄狄浦斯解救了城邦忒拜,并因此成为城邦的国王,并迎娶了王后伊俄卡斯忒为妻。而她正是俄狄浦斯的生母。多年后,瘟疫降临,真相被一步步揭开。母亲伊俄卡斯忒自尽,俄狄浦斯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俄狄浦斯王》展示的命题是,人越想躲避命运,越准确地走进命运。与《哪吒》宣扬的“我命由我不由天”截然相反,《俄狄浦斯王》揭示了“我命有天不由我”。 这两个神话展现了两种迥然不同的命运观。然而,古希腊的神话悲剧在历史中又遭遇怎样的命运呢?哪吒神话里不认命的反抗精神又给中国人带来怎样的命运呢?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

除了《俄狄浦斯王》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希腊神话展现了类似的命运观——命运高于人类意志,人的理性与德性无法逃脱命运所规定的结局。这种希腊悲剧的命运观,在古罗马被继承并经历了演变,却最终被奥古斯丁用基督教神学予以抨击。

奥古斯丁反对罗马的命运观

在《上帝之城》第四卷中,奥古斯丁对罗马人的命运女神Fortuna)或称“命运夫人”展开了批判。在拉丁文中,Fortuna 一词既有命运之意,也有运气偶然之意,并被人格化为一位女神。罗马人常将个人的成败乃至国家的兴衰归因于 Fortuna 的眷顾。然而, Fortuna 象征的是一种对人类而言不可预测、反复无常的力量,其运作方式在人类的经验来说是偶然的和不可理解的法则。

奥古斯丁指出,如果命运只是盲目、偶然、不可理喻的力量,那么它便不可能具备的本质属性。真正的神必然是理性的、有秩序的、具有目的与道德意志的存在;而一个不分善恶、随意赐福或降祸的力量,只能被称为机会偶然,而不是值得敬拜的神。如果人生的境遇是偶然决定的,那么,祷告便失去了意义,美德也不再有价值。所以,对命运女神的崇拜不仅无法为人生提供真正的安慰,反而在根本上摧毁了人的道德责任与理性生活的基础。 当人不再相信一位公义、智慧、护理万有的上帝时,最终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不可预测的运气之上,而这正是奥古斯丁所诊断的罗马精神衰败的表现之一。

奥古斯丁批评的第二种命运观与占星术有关。在罗马社会,许多人相信,一个人出生时星辰的排列位置,已经预先决定了他一生的性格、境遇与结局。按照这种观念,人的成功或失败、善行或恶行,最终都可以归因于天象的安排,而非个人的意志和行为。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的第五卷反驳了这种命运观。

奥古斯丁指出,占星术在事实层面上无法自圆其说。如果星象真能决定人的命运,那么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出生的人理应拥有几乎完全相同的人生轨迹。然而,现实却恰恰相反,双胞胎兄弟常会有迥然有别的命运。

更为严重的是,占星命运论在伦理层面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若一个人遭遇灾祸是由星辰所决定,给他造成灾祸的加害者作恶也是出于天意,那么,人的道德责任就毫无意义,人世间法律的公义根基也荡然无存。如果占星命运论是真实的,那么人类的虔诚、祈祷、悔改、律法与道德生活都毫无意义。如果人的一生早已在星空中被写定,那么人向神祈祷便是多此一举,人努力地过有美德的生活也没有意义。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五卷还反驳了斯多亚派的宇宙因果链。斯多亚派认为,万事万物皆处在一条严密而不可逆转的因果链之中。从星辰运行到人的意志活动,一切事件都按照必然的因果秩序发生,没有真正的偶然,也不存在脱离整体结构的自由选择。在这种框架下,人类的行动只是宇宙性的因果链条中的一个环节。

奥古斯丁指出,如果斯多亚派的因果链条被彻底贯彻,那么人类的自由意志就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如果人意志的选择只是前因所必然推出的结果,那么人选择行善或选择做恶都不再是道德行为,而只是自然过程中的中性事件。如此一来,道德便失去意义,人不再具备道德属性,人将与没有意志的玩偶或棋子没有本质区别。

上述命运观都强化了人类之外的某种神秘的力量,却贬低了人的自由意志对个人生命和人类历史的影响。然而,为了反驳这种命运观,人们也有可能走向另一个错误的极端——为了强调人的自由意志而否认神的超自然能力。西塞罗就陷入了这种误区。

在《上帝之城》第五卷,奥古斯丁肯定了西塞罗对斯多亚派的因果链条的批评。奥古斯丁指出,西塞罗这么做时为了给人的自由意志保留空间。然而,西塞罗为了捍卫人的自由而否定了上帝的预知,这个代价是高昂的,也是不明智的。西塞罗认为,如果上帝预知一切,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就是无稽之谈。在西塞罗的逻辑中,上帝的预知与人的自由意志不可并存。

奥古斯丁虽然承认人的自由意志,却把捍卫上帝的神性视为首要任务。他指出,如果神不能预知未来的事情(包括人会作何选择),那么这样的神就不再具备真正的神性。事实上,上帝预知一切将要发生的事,却并不以强迫的方式消灭人的意志。上帝的预知与人的自由意志是可以并存的。

奥古斯丁承认,人基于意志所作的选择会对个人的命运和人类历史产生影响,但人的意志不是终极原因。上帝是那位使一切原因得以成为原因的原因。上帝使用人的意志来成就祂的旨意。人类的选择和行为在上帝的预知、主权和护理之下,对后来的事件产生影响。因此,神的全知全能与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彼此排斥。上帝全知全能,同时,人仍需承担道德责任。

在神的意志与人的意志这一组张力之间,古希腊的神话和罗马人的宿命论强化了前者,而弱化了后者。西塞罗试图强化后者,却牺牲了前者。而奥古斯丁为两者在基督教神学中找到了恰当的位置。他并不是折衷式地把神的意志和人的意志同等并列,而是在坚持神的主权、全知与护理的前提之下,为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保留了空间。历史不是被偶然支配,也不被冷酷的因果铁链锁死,而是在上帝的护理之下,由真实行动的人参与其中。

需要说明的是,奥古斯丁在这里谈到的自由意志并不是指人在选择救恩上的能力,而是普通意义上有限度的自由意志,比如,一个人早餐时选择喝牛奶还是喝果汁,出门前选择穿蓝色衬衫还是白色衬衫,公民选择投票给哪个政治候选人,一个人决定是否捐款给某个慈善机构,等等。在这种自然生活中,人的自由意志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奥古斯丁承认人在属灵的层面是不自由的,因为人生来是罪的奴仆,人的意志被罪捆绑。圣经明确说,没有寻求神的。(罗马书 3:11)如果没有上帝特殊的恩典之工,人的意志受制于罪的束缚,并不愿意选择归信基督。所以,在属灵的层面,未经重生的罪人并没有真正自由的意志。

命运观的转折

在奥古斯丁之后,基督教神学塑造了欧洲中世纪的时代精神。在基督教信仰体系中,人们相信上帝是个人命运与历史的主宰者。上帝对人类的道德指引和救赎法则明确地启示在圣经里。在救恩方面,上帝的预定和拣选并不等同于宿命论。人类对上帝承担道德义务。人的反抗无法颠覆上帝的主权,却招致上帝的审判或管教,也必然影响人自身的遭遇和结局。

然而,进入启蒙运动之后,西方世界观的重心开始发生明显转移。人的理性与自由意志被不断高举,而上帝的主权及其对历史与人生的护理则被逐渐边缘化。比如,伏尔泰强调理性与人的道德自律,主张宗教必须接受理性的审查,上帝不在被视为临在于世界的主宰。卢梭在其政治思想中则以人民的公意取代神圣意志,使法律与国家的根基不再建立在上帝的启示之上,而是建立在人自身的理性与契约之中。在这样的思想框架下,命运不再主要被理解为神的护理,而越来越被视为人类选择与社会结构所塑造的结果。

这一股法国启蒙思想的火花结合马克思主义催生了共产主义运动,最终与华夏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帝王崇拜的传统联姻,在中国落地,生下毒根,结出恶果。

中国传统文化的命运观

要明白中国当下流行的命运观,不能忽略1949年之前的文化传统。儒家承认天命的存在,但也肯定人的努力有其价值。中国人熟知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与这思想大体一致。道家则推崇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的背景是主宰自然的“道”是人不可抗拒的力量,所以人需要顺应自然之道,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佛教自汉朝传入中国后,引入了因果律(业报)的观念,强调业力决定生命遭遇,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宿命论。然而,佛教也为信徒提出一种解脱之道,通过修行可以改变未来结果,显示出宿命与自我超越并存的特点。除此之外,中国古代民间文化中占卜、风水等命理活动广泛流行。总体来看,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命运观承认超越人类自身的不可控的力量。

当代中国的命运观

1949 年之后,法兰西启蒙思想孕育出的激进形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的帝王崇拜文化深度嫁接。在这种意识形态的背景下,中国社会上演一场挖祖坟式的文化大革命,历史被清算,传统被摧毁,个人被卷入政治信仰的漩涡之中,几乎无人可以幸免。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斗争哲学逐渐成为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时代精神,人定胜天的豪言塑造了几代中国人的世界观。在这样的文化土壤中,以神圣秩序和人类有限性为前提的古希腊式悲剧精神几乎没有存在的余地,取而代之的,是以斗争为主题的革命样板戏。“人定胜天”只是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当人否定了一切超自然的神,而自己越居于神坛之上,就必然颠覆神圣的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并承担违背“天理”的后果。当悲剧不能在剧院中被观看和反思,它便会在现实生活中以真实的方式发生。换言之,在中国,悲剧不是戏剧,而是现实本身。1958—1962 年间,约三千万至四千多万中国人死于大饥荒;1966—1976 年间,文化大革命造成数百万人的非正常死亡。此外,还有许多惨绝人寰却未被铭记的民族悲剧。

如果中国社会不能对政治背后的信仰与世界观进行持续而深刻的批判与反思,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悲剧便难以避免重复发生。令人遗憾的是,反思与忏悔,长期以来恰恰是中国社会最为稀缺的精神。酿成民族悲剧的精神底色并未退场。因此,当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在中国社会引发强烈共鸣,并非偶然。

尽管如此,官方的意识形态宣传并未真正把民众塑造成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自强不息的心灵鸡汤固然流行,但人们内心深处仍然对命运怀有某种模糊的迷信。中学生沉迷于用星座分析人的性格与前途;乡村的父母在儿女婚嫁时仍然仔细推算属相与生辰八字;建筑商请风水先生指点迷津;寺庙中香火不绝,抽签算命的摊位生意兴隆。古罗马式的命运观,依然萦绕在当今中国人的心头,并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从这个角度看,许多中国人的真实心态,与他们口头宣称的公共信仰之间,呈现出一种深刻的分裂与矛盾。

有人认为,《哪吒》塑造了一种个人英雄主义。但真正的英雄首先应该具有反抗强权的勇气。然而,那些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民众中,大部分人在观念上敢于反抗神,却不敢在现实中反抗与自己有着同等血肉之躯的人;他们不惧怕末日审判,却惧怕别人手中的权力。

如果真的要进行一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生试验,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比如,一个人拥有支配私有财产的权力,享有表达言论的自由,当自己遇到社会不公,他可以诉诸于法律,并且国家的法律机器不偏不倚地为他伸冤,等等。在一个专制政权的牢笼里,人民的私有财产权得不到保护,言论自由被剥夺,司法体系沦为权贵集团的工具,人民拿什么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些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的命运并不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任何时候,专制的铁拳都可以轻易将他们的个人命运碾碎。而在长期的压迫之下,人们逐渐学会与这种命运妥协,久而久之,逆来顺受就成了一种普遍的生存方式。所以,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命运宣言既是出于宗教信仰上的狂妄,也是出于政治常识上的无知。

然而,他们并没有逃脱上帝的掌管。既然他们选择狂妄地藐视上帝,却又甘愿被政治权力所奴役,那么他们个人的选择就成了塑造其命运的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错了一半,也对了一半。它错的一半在于,没有任何人的生命能够逃脱上帝的掌管;它对的一半在于,在某种意义上,每个人的选择确实影响了自己的命运。

真正的英雄

俄狄浦斯不是英雄,哪吒更不是。真正的英雄从来不在剧院里,而在现实中。如果说在中国依然存在英雄的话,那么这些英雄就是上帝之城的公民。他们不敢发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狂语,而是谦卑地说:“我的生命掌握在上帝手中。” 他们暂时寄居在地上的国家,却深知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地上的国家与民族身份不能定义他们;他们在基督里找到了永恒的身份。他们的荣耀不依附于家庭、国家或民族,而是来自上帝的赏赐。因此,他们的肉身顺服世上掌权者的权柄,但他们的心灵却只敬拜独一的上帝。他们的灵魂是真正自由的,不再被罪捆绑,也不再被政治权力所奴役。

当逼迫来临时,他们选择顺服上帝,而不顺服人——包括那些只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当权者。他们的意志是坚定的,因为上帝的救赎已经进入他们的生命里;他们确信,在创世以前,上帝已经拣选了他们,并为他们预定了荣耀的结局。正是这种被预定的“命运”,使他们能够积极而勇敢地持守坚定的意志,抵抗一切邪恶。但尽管如此,他们仍然不敢称自己是英雄,而只愿把英雄的称号献给他们的主耶稣基督。